未来珠海新建的住宅小区,必须同步建设养老服务设施才能通过验收。《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已出炉,其中首次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提出配套标准和规划指引。今后新建住宅小区须建设配套养老服务设施,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区民政部门统一管理使用;凡老城区和已建成居住(小)区无养老服务设施或现有设施没有达到规划和建设指标要求的,各区政府要组织住规建、国有资产、财政等部门和镇(街道)限期通过购置、置换、租赁等方式开辟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并移交区民政部门统一管理使用,不得挪作他用。但相关人士表示,没有具体操作细则。(2015年3月25日《南方都市报》ZB0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