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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改革中利民的破冰之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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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我市公布了《关于医疗保险待遇及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在外来工失业后参保、新生儿报销医疗费时限以及大学生参保等方面,均首次有了重大调整。新调整的政策将于明年1月1日起实施。(2014年12月26日《珠海特区报》)

珠海市推出的此项改革制度,是落实国家福利制度、完善国家社会保险制度的一项重要举措,不仅可以提高人民的幸福指数,也有利于珠海社会、经济的建设和发展。虽然此次改革的项目还不多,但新生儿医疗费用报销时限延长至1年、大学生可全年参保、门诊病种待遇时限从宽计算、确诊重大疾病即刻享受补充医疗保险自费待遇这几项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措施的目的均是朝着使全体市民敢看病、看得起病的目标而努力的,体现了以人为本,实现社会公平的基本内容,也体现了参保人员对政府工作的要求,为珠海市深化医疗改革、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迈出了积极有力的一步。

该“通知”最引人注目的就是流动就业人员可参加居民医保了:从2015年1月1日起,珠海市异地务工人员将实现就业有医保,失业可续保。此举将为在珠工作的30多万名异地务工人员解除失业期间医保的后顾之忧。

以往在珠工作的市外户籍务工人员辞职或被用人单位辞退后,在本市的基本医疗保险关系随之中断,要么陷入医保的“空档”,面临没有医疗保障的尴尬,要么只能转回家乡,参加当地的城镇居民医保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此次该项新政策出台,使异地务工人员在珠海就业及失业期间的医疗保险关系得以延续。虽然目前这项政策只有3个月的续保期,但比起以往一旦失业立刻转保和断保来说,这是一个破冰之举,它解决了在珠海讨生活的市外户籍流动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医保断档的尴尬难题,给流动人员一个较为宽松自由的喘息和重新找工作的时间,不仅减少许多他们往来家乡和珠海之间的奔波,也减少了他们因为断保带来的损失,更增加了他们参保的信心。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要统筹推进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公共卫生、药品供应、监管体制综合改革。

医保问题是一个国家社会二次分配的重要内容,是关系到每一个老百姓根本利益的大事,敢想、敢干、敢于立在改革开放之潮头的珠海人,这次医保改革走在了全国前列,值得叫好。但是这次改革的步子可以更大些,措施可以更多些,惠及人群可以更广些,让群众的满意再多些,因为人民有着更多、更迫切的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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