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广西贺江水污染事件从出现死鱼到检测出水质污染物超标,居然用了5天时间。公众质疑:下游水质主要靠上游预警,而上游预警难道主要靠鱼?水质监测专家曹永旭回应说,水质监测受距离、人力、仪器、经费等各种客观条件所限,有些较远地区水质是每月一测,一些偏远又难走的地方可能一年也就1~2次。所以监测许多时候真就是靠鱼。(2013年7月9日《广州日报》)
地震预测靠狗,水质监测靠鱼,在科学技术已经发达到让我们登上了月球的今天,这是对专业技术人员的侮辱,也是对公众智商的侮辱。作为一个以科学监测为根本的水质监测单位居然主要通过鱼来预警,难道我们的检测技术和设备都比不上一条鱼?还是我们的工作人员连鱼都不如?那还要这些监测单位干什么?每家都养条鱼的成本可比建设水质监测机构低多了。
其实,通过观察鱼的特殊回避特性来看水质是否出现污染,的确是一种监测水质的生物手段,但它只是辅助手段,只是为仪器和实验室分析提供佐证的。在科技发达的现代社会,在2012年国务院已颁发了《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的背景下,每年国家投入大笔财政建设各级水质监测系统,我们的监测手段竟然仍原始到主要靠鱼!这个令人哭笑不得的荒谬事实,道出了我国水污染事件频发的原因:监测指标和手段严重滞后。
好吧,即使靠鱼,实验用的鱼只要有“回避性”就预警了水质有问题,可现在我们渔民的鱼和野生的鱼早就已经大量死亡了,“红豆水”,“绿茶水”,“牛奶河”早就绝了鱼迹了,我们的有关部门难道还“预”不出来这个“警”吗?这次,也是鱼死亡5天后才检测出是水污染。人不如鱼,鱼用生命的代价向人类报警也没有用。
当年的太湖的蓝藻事件,四川沱江污染事件,松花江污染事件和去年的广西龙江镉污染事件令我们的伤疤还在痛,历史很快就重演了。一次次伤痛的事故不追责,靠鱼也没用,有“最严格”的制度也没有什么用。
这么严重的污染事件,广东省环保厅环境监察局局长周全还在狡辩:“铊并非常规水质监测的污染物,常设河口断面的监测仪器都没有分析。”还说“我们的水质含铊标准是世界上最严的”——剧毒元素,最严标准,完全没有监测,如此混乱的工作逻辑和流程是怎么制定的?
其实现在欧洲还真有专门监测水质的“机器鱼”,使用“机器鱼”每年可节省环保费用20亿美元。建议喜欢鱼的监测部门把“不管用”的机器更换成“机器鱼”吧,只是不要把这鱼又当成了摆设或是贪污的新借口。但是人不作为,什么鱼都没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