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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房养老 看上去很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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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府网全文公布近日由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2013年9月14日《新京报》)

目前,我国60岁以上老年人有1.78亿,养老金缺口的存在,养儿防老的现实不可能性,使我国的养老问题的确迫在眉睫。在此背景下,用“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解决养老资金问题,似乎是一个不错的办法,但是因为许多政策、法律不配套,老人和金融单位对此都充满了担忧。

即使撇开我们还有许多中低收入的老年人群体买不起房,以房养老对他们而言无异于伤口上撒盐,就是那些买了房子的老人,也面临着许多难题。

第一,是这房子必须是还完了房贷的,才有资格抵押。但是许多老人的房子是20年、30年甚至更久的按揭,到退休也不一定还完了。即使是还完贷款的,也存在老人们对金融、保险行业的不信任。他们会担心,如果房子押出去了,又正好生了大病,不能及时、全额拿到抵押款,可能救命的钱都没了。

第二,目前许多60岁以上的老人买了房子是举毕生之力、全家之力买的、儿子娶媳妇用的,之后就一家三代住在一起,老年人若把房子抵押给银行,那他们的儿子、孙子住到哪里去?

第三,还有产权问题,法定70年使用权,但目前有许多商品房的权限是50年、40年甚至30年,老年人老了,房子期限也到了,退休后若无能力续限,这房子就不能抵押。如若不幸遇到强拆,那老年人的房子和银行又该如何交接?

即使以上的问题都解决了,老年人抵押出房子以后换来的是现金?还是服务?若只有现金,买不到服务也是白搭。若只有服务没有现金,那金融行业是否要有配套的养老服务机构,而且这些机构能否保质保量地完成老年人居家或是公寓养老的需求?若不能,全部送到养老院,别说很多老人不愿意,就是愿意,恐怕我国目前的养老院也无法承受这庞大的老年人数量。

所有这些问题,目前全部属于盲目未知的状态。在此情况下,与其把倾尽毕生积蓄购买的住房交给前途未卜的抵押养老服务,还不如把房子给自己的“不肖子孙”保险些。

此外,银行等金融机构在没有保障的前提下也不愿意大规模收购老年人的房子,因为如果要金融机构返还老人现金的话,必须要保证老人抵押出去的房子都是好卖的、升值的,否则金融机构手里积压着大批房屋而没有现金也是很可怕的,他们不仅无法给予老人养老资金的保障,而且自身的运作恐怕也要成问题。如果不必银行出现金,只需提供服务,那么目前我国还没有金融机构与养老服务的法定关系,或者说是合作。

因此,以房养老,政府和社会要提供保障机制和服务,给以房养老一个可以操作的路径和实现方法,还必须有许多相应配套的政策法律、制度和做法。“以房养老”路漫漫其修远兮,现在,只是看上去很美,实际无法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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