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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尿歪罚款”是哗众取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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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厕尿歪罚款100元,这一被网友评价为“蛋疼”的规定,深圳9月1日起真的要施行了。不过对于公众质疑“尿歪”如何取证、如何执法时,深圳城管部门表示,这一处罚主要是约束教育,并不会真的装摄像头取证。(2014年8月28日《南方都市报》)

不知又是哪位一拍脑袋想出这么个法规来,是池子外的小便成灾了吗?真是吃饱了撑的!有多少关系国计民生的事情需要立法,有多少百姓的疾苦需要关注,他们却在这里浪费着纳税人的钱,正儿八经地对小便有没有准确地尿到便池里进行立法。真是无聊至极。

说实话,正常的成年人,谁愿意乱拉乱尿啊。大部分尿在池子外边的人都非主观故意,要么是不习惯使用尿池,这些大多是从偏远地区刚进城的人,对此,多宣传教育很快就能学会的。其实很多情况下,是便池的尺寸和位置安装设计得不合理,比如脚踏位和便池的距离,没有考虑到个体的差异,没有设置合理的射程范围,导致人把尿撒到了外面。这应该惩罚设计人员而不是使用人吧?还有就是身体有病或者是有缺陷的人,我们应该给予专门的“方便”设计,怎么还能惩罚呢?与其立法,不如在设计上多下点功夫。

更何况,这个法怎么执行呢?正如深圳市人大代表杨剑昌所说:“政府总不能在公共厕所装个摄像头吧。”也不可能让公厕管理员来“现场监控”——你懂的!更不能看结果——谁知道池子外边的尿是前任撒的还是后任撒的,逮住谁算谁的吗?凭什么啊?横竖是没有证据,怎么能罚款100元?虽然深圳城管部门表示,“这一处罚主要是约束教育”。可一纸空文,有什么约束性?反而使法律变得很不严肃,更没了约束。如果仅仅是为了教育,那么,告知“尿歪”不文明,乱尿是丑陋行为就够了。

这一规定一曝光就遭遇了一片质疑之声。有关部门也明知没有任何的可操作性还要实施,是骑虎难下吗?其实大可不必。错了就是错了,马上改正就好。死咬着不放,只能在错误的路上越走越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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