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标题:Designing Mega-Regional Trade Agreements
文章框架:包括大型区域贸易协定在内的多边区域贸易协定的数量正在增加;大型区域贸易协定的出现可能使贸易环境复杂化,因为一些国家可能被不同的区域贸易协定所覆盖。
观点摘要:
1.涉及大量国家的若干大型区域贸易协定(mega-RTAs)正在谈判之中。涉及包括美国和日本在内的12个亚太国家的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TPP)于2015年10月谈判完成,各方于2016年2月签署了该协定。尽管新任总统唐纳德·特朗普让美国退出了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但其余11个国家仍然在该协定中。另外两个大型区域贸易协定,一个是涉及16个东亚国家的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另一个是美国与欧盟之间的跨大西洋贸易与投资伙伴协定(TTIP)。大多数区域贸易协定是双边的,涉及两个国家。包括大型区域贸易协定在内的多边区域贸易协定的数量正在增加。
2.大型区域贸易协定的出现可能使贸易环境复杂化,因为一些国家可能被不同的区域贸易协定所覆盖。例如,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就与涉及美国、墨西哥和加拿大的北美自由贸易协定(NAFTA)重叠。该协定也与日本-墨西哥区域贸易协定重叠。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成员国中,已经存在多个区域贸易协定,特别是所谓的“东盟+1”系列区域贸易协定(例如,东盟各个成员国与中国、日本、韩国、印度、澳大利亚和新西兰之间的区域贸易协定)。一旦区域贸易协定生效,那么其在与成员国进行交易时,就会面临多种区域贸易协定机制。例如,如果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生效(即使在11个国家之中生效),那么日本的出口商在与墨西哥进行贸易时就可以从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日本-墨西哥区域贸易协定和最惠国(MFN)机制中进行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