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30年法治实践的进程迂回曲折,但无疑所取得的成就是斐然的。法治的变迁在与改革的相伴前行中愈发鲜活,法治的脉搏在改革的风雨洗礼下愈发强劲。在宪法这一事关国家大体的“鸿篇巨制”的制定和修改活动中,彰显着对法治、秩序、民主和权利的崇尚;在行政法治的推动中,体现着对“责任型政府、服务型政府、透明政府”的追求;在劳动法、社会保障法、环境法等紧系普通民众切身利益的法律制度中,闪动着民意的光芒;在刑法及其诉讼法的修改以及司法改革的推进中,抒发着对生命权和人身权的尊崇、对正义的执着;在法律援助和公益法律活动的开展中,充满着对公正公平的欲求与对权利救济的渴望。可以说,过去的30年,是中国法治全面发展的30年;并且,中国将在法治的道路上坚定地继续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