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很少有哪种经济现象像民间借贷一样,激发了经济界和法律界持续如此多年的热议。本文着重介绍了民间借贷阳光化、规范化的发展历程及其展望。首先,探讨了企业间借贷何以曾经是违法的这一问题,指出“只有银行有资格通过借贷活动获得资本使用的利润,其他主体都没有这种资格”或许是司法解释认定企业间借贷无效的真正理由;其次,指出民间借贷新规的突破和创新主要在借贷效力、借贷利息和P2P 网络借贷上;最后,指出民间借贷还需要在普惠金融和利息管制上加以改进,进行以金融制度为主线的综合改革,才能从根本上解决中国目前的金融压抑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