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面前的平等原则是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的一项基本原则,必须给以科学的解释。这个原则从20世纪50年代末期以来,曾经被简单地抛弃,进而被当成资产阶级的东西受到批判。现在我们要恢复这一原则,就要经过仔细的分析和研究,总结我们的教训,把资产阶级法律面前的平等原则与我们的同一原则认真区分开来,并科学地解释各种提法的含义,然后才能准确、完整地贯彻执行,使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得到不断的加强。
社会主义法制,理论法,中国
张光博: 暂无简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