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些报刊在宣传坚持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问题上,有几个观点我认为值得商榷。第一,资产阶级何时提出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口号?它有没有革命的作用?有的同志认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口号,是资产阶级在反对封建主义的斗争中提出来的”;它“曾经起过革命的作用”。这种说法是不符合历史事实的。资产阶级的这个口号,是在其国家和法制建立以后提出来的。持上述观点的同志混淆了“自由、平等、博爱”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两个不同口号的区别,以及提出这两个口号不同的历史条件。
社会主义法制,理论法,中国
陈处昌: 暂无简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