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最近召开的五届人大三次会议和五届政协三次会议上,代表和委员们普遍认为,充分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是发挥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和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重要保证。这完全是对的,是反映了全国人民的要求的。但是,健全社会主义法制并不那么容易,还需要我们做很多工作,最重要的是坚持、贯彻“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和“司法独立”两个原则。
社会主义法制,理论法,中国
张友渔: 暂无简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