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深入人心,它已经为愈来愈多的人们所掌握和运用,在实践中产生了良好的效果。继续坚定不移地贯彻这一原则,必将在健全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肃清封建残余影响,反对特权行为等方面起积极的作用。但是,在对这一原则所包含的实际内容的理解上,还存在不同的看法。有的同志认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仅要体现在司法方面,还要体现在立法方面”。就是说,立法上也要人人平等。这个问题,值得进一步探讨。
社会主义法制,理论法,中国
姜立: 暂无简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