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政协民主监督与党内监督、人大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等监督形式,一起构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监督体系。四川省各级政协组织充分发挥政协民主监督的独特优势和作用,通过对国家宪法、法律和法规的实施情况,中央、省委关于法治建设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执行情况,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政工作等进行民主监督,有效助推四川依法治省工作。
社会主义法制,研究报告,四川,2018
四川省政协办公厅课题组: 课题组负责人:王建军,四川省政协秘书长、办公厅党组书记;张渝田,四川省政协社会法制委员会主任;姚其清,四川省政协副秘书长。课题组成员:朱赫、夏剑军、郑0 。执笔人:杨柳青,四川省政协办公厅社会法制处副主任科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