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出庭应诉是被起诉行政机关负责人的法律义务,严格遵守这一法律规定是各级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的基本职责。攀枝花市高度重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积极应对《行政诉讼法》修改实施以后对行政机关负责人应诉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新规定,紧密结合实践思考创新工作新举措、新办法。攀枝花市不断加强行政应诉能力建设,在制度建设、机构人员配备、办案设施、办公用房以及经费保障等方面,促进了法治政府建设和全市各级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社会主义法制,研究报告,四川,2018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课题组: 课题组负责人:沈钧,中共攀枝花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课题组成员:文静、陶云东、刘源。执笔人:文静,攀枝花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陶云东,攀枝花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副主任;刘源,攀枝花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行政复议应诉科科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