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宏观上讲,行政组织可以分为行政组织结构和行政组织体制,整体主义体现在结构和体制上的特征分别是层级过多和中央集权;从微观上讲,行政组织又可以分为决策机构、职能机构、咨询机构、执行机构、监督机构等职能部门,整体主义特征集中体现在监督机构的运行上。无论是组织的结构特征、组织的机制特征,还是组织的监督职能都体现了中央和地方的互动关系,即整体主义的核心思想:整体和部分的关系。具体表现为事权和领导权的配置:中国的行政组织有中央权力压过地方的趋势,中央权力处于核心和决定性地位。本文介绍了行政组织的整体主义特征,主要包括:一、行政组织形成的历史背景;二、行政组织机制的整体主义特征:中央集权;三、行政组织机构的整体主义特征;四、中国的巡视督察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