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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新解释”到价值转形的一般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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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80年代初,美国学者弗里、法国学者迪梅尼尔分别独立提出了一种关于劳动价值论的新见解,引发了国际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界的长期关注和讨论。在文献中,这一新见解起初被称为“新解法”,后来则被冠名为“新解释”。“新解释”为转形问题的研究提供了一个新的思路。自那时以来,围绕转形问题的研究和争论,在相当程度上是以“新解释”提出的方法和问题为核心的。“新解释”的出现虽然有利于转形问题的研究摆脱鲍特基维茨和新李嘉图主义传统的束缚,但因其在考察价值和价格的关系时囿于净产品,也招致了不少诟病。本文指出,“新解释”被忽略的真正贡献,在于回到了马克思原初的立场,即以产出而非投入的价值作为转形的出发点。本文继承了这一立场,并试图在下述方面进一步发展“新解释”所倡导的方法:第一,利用冯金华提出的实现价值方程,将这一方法推广到总产品;第二,强调转形不必局限于均衡条件,在再生产失衡的前提下,同样存在价值转形;第三,结合第二种社会必要劳动(或第二种市场价值)概念,对转形所需服从的总量一致命题做新的阐释。转形不仅是从价值到生产价格的转形,在考虑非均衡和市场价值概念的前提下,也是从第二种含义的市场价值向市场生产价格的转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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