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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高祖刘邦故里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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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高祖刘邦乃江苏丰县人,见于《史记·高祖本纪》《汉书·高帝纪》的记载:“高祖,沛丰邑中阳里人”,本来是不成问题的。但由于人们对《史记》《汉书》记载的“沛丰邑”的理解不同,也就发生了一些歧义乃至误解。有人说,“沛”指沛县,而“丰邑”为沛县下面的一个乡,说刘邦为今江苏丰县人固然是对的,但若说刘邦是沛县人,亦无大错,因为当时属于沛县。事实果然如此吗?答曰否。其实,《史记·高祖本纪》所说“高祖,沛丰邑中阳里人”(《汉书·高帝纪》完全沿袭《史记》的说法),“沛”是指沛郡(秦为泗水郡),“丰邑”是指丰县。因为刘邦跨秦、汉二代,且为汉代开国皇帝,史家记他的里籍,按照汉代的行政隶属关系,称他是沛郡丰邑人,当时人读起来会感到更明确,也更亲切。

那么,讲丰县在秦代为县,并非沛县下面的一个乡,有没有根据呢?有。第一,请看《史记·樊郦滕灌列传》记载,黥布反时,高祖正在病中。樊哙等见上流涕曰:“始陛下与臣等起丰沛,定天下,何其壮也!……”

又《史记·刘敬叔孙通列传》记载:汉五年(公元前202年),刘邦至洛阳,欲都洛。娄敬(即刘敬,后赐姓刘)戍陇西,过洛阳时向刘邦进谏,要刘邦移都关中。娄敬曰:“今陛下起丰击沛,收卒三千人,以之径往而卷蜀汉,定三秦……陛下入关而都之,山东虽乱,秦之故地可全而有也。……今陛下入关而都,案秦之故地,此亦扼天下之吭而拊其背也。”

又《史记·郦生陆贾列传》载:陆贾说南越王尉他(佗)曰,“皇帝起丰沛,讨暴秦,诛强楚,为天下兴利除害,继五帝三王之业,统理中国。中国之人以亿计,地方万里,居天下之膏腴,人众车舆,万物殷富,政由一家,自天地剖泮未始有也。”

《史记》中这三则记载,都是高祖在世时他的臣下讲的话,前面两条是直接讲给高祖本人听的。特别是樊哙,他是随高祖一同起义的。他们都称高祖“起丰沛”,可见是当时的语言。这证明,在秦代,丰与沛是并列的县,决不会是隶属于沛县的一个乡,不然何能称“丰沛”?生于汉代前期的史学家司马迁为了弄清刘邦起义时的一些史实,曾经到当地作过调查,他又与樊哙之孙他广关系友善,从他广那里听到汉初不少功臣宿将的故事,如《史记·樊郦滕灌列传》“太史公曰”所称:“吾适丰沛,问其遗老,观故萧(何)、曹(参)、樊哙、滕公(夏侯婴)之家,及其素,异哉所闻!……余与他广通,为言高祖功臣之兴时若此云。”司马贞《索隐》:“案:他广,樊哙之孙,后失封。盖尝讶太史公序萧、曹、樊、滕之功悉具,则从他广而得其事,故备也。”这里,司马迁所称“丰沛”也是沿袭当地的习惯说法,并非汉代以后才如此。

第二,丰有城寺街里,非一般乡邑可比。根据《史记》记载,当秦末汉初,丰不仅与沛并列为县,而且还是一个不易攻克的县城。《史记·高祖本纪》载:秦二世二年(公元前208年),沛公刘邦以兵守丰,“秦泗川(水)监平将兵围丰,二日,出与战,破之,命雍齿守丰”。后雍齿以兵降魏,“沛公引兵攻丰,不能取”。刘邦只好去依附驻扎在留县(今江苏沛县东南)的景驹,“欲请兵以攻丰”;后闻项梁在薛(今山东滕州市南皇殿岗),又向项梁请兵“攻丰”。《史记·秦楚之际月表》载:秦二世二年三月,沛公“攻拔下邑(今安徽砀山县东),遂击丰,丰不拔。闻项梁兵众,往请击丰”。四月,“沛公如薛见项梁,梁益沛公卒五千,击丰,拔之”。丰既然如此难攻,说明当时城池坚固,决非一般乡邑可比。

再者,从后来刘邦为太上皇建新丰的有关记载也可以看出,当时丰县的城寺街里已相当繁华。《史记·高祖本纪》载:高帝十年(公元前197年)七月,“太上皇崩栎阳宫。……更命郦邑曰新丰”。据晋葛洪《西京杂记》卷2载:“太上皇徙长安,居深宫,凄怆不乐。高祖窃因左右问其故,以平生所好,皆屠贩少年,酤酒卖饼,斗鸡蹴踘,以此为欢,今皆无此,故以不乐。高祖乃作新丰,移诸故人实之,太上皇乃悦。故新丰多无赖,无衣冠子弟故也。高祖少时,常祭枌榆之社。及移新丰,亦还立焉。高帝既作新丰,并移旧社,衢巷栋宇,物色惟旧。士女老幼,相携路首,各知其室。放犬羊鸡鸭于通途,亦竞识其家。其匠人胡宽所营也。移者皆悦其似而德之,故竞加赏赠,月余,致累百金。”张守节《史记正义》:“《括地志》云:新丰故城在雍州新丰县西南四里,汉新丰宫也。”(以下“太上皇时凄怆不乐”至“太上皇乃悦”一段,与《西京杂记》记载基本相同。)(按:前于骊邑筑城寺,徙其民实之,未改其名,太上皇崩后,命曰新丰。)新丰县故城在今陕西临潼县东北14里,并非今临潼县之新丰镇,而是在今新丰镇西南。东汉末阴槃县寄治于此,故又称阴槃城,而徙新丰县于故城东20里零水畔。北周时又迁今新丰镇东南7里。隋大业六年(公元610年)始迁今临潼县东北新丰镇。我们从汉高帝十年(公元前197年)改骊邑为新丰县也可以看出,原来的丰邑应当是县,而不是乡。不然的话,怎么不设新丰乡,而要设置新丰县呢?

第三,《史记·高祖本纪》载:汉十二年(公元前195年),“高祖还归,过沛、留。置酒沛宫,悉召故人父老子弟纵酒……谓沛父兄曰:‘……朕自沛公以诛暴逆,遂有天下,其以沛为朕汤沐邑,复其民,世世无有所与’。……十余日,高祖欲去,……沛父兄皆顿首曰:‘沛幸得复,丰未复,唯陛下哀怜之’。高祖曰:‘丰吾所生长,极不忘耳,吾特为其以雍齿故反我为魏’。沛父兄固请,乃并复丰,比沛。”这证明,当时丰已确凿无疑的是县。因为,如果丰为沛县下面的一个乡,刘邦在这里答应免去沛县人民的赋税时,自然也包括了丰,也就用不着沛父兄进一步请求免去丰民的赋税了。正是由于沛父兄的一再请求,高祖才答应“并复丰,比沛”。这表明,当时丰与沛是并列的县,并不存在任何隶属关系。当然,这是汉高帝十二年的事,丰县会不会是在此以前新设的县呢?我认为也不可能。一是《史记》《汉书》中均无此记载;二是从情理上也说不通。如我们在前面所引述的情况:秦朝末年,刘邦起义后,令雍齿守丰,但雍齿却以兵降魏,与刘邦对抗,刘邦多次攻打不下,这使刘邦大为恼火,以致到汉十二年高祖还乡时,犹余怒未消。在沛父兄固请减免丰县人民的赋税时,刘邦曾解释说:“丰吾所生长,极不忘耳,吾特为其以雍齿故反我为魏。”既然如此,丰在秦代若非县,至汉初数年间也决不会将丰升格为县。故于此亦可证明,丰在秦代即应为县。

这里还有一个问题,丰既为县,为何后面要加“邑”字,这又当作何解释呢?我认为这与丰县在此以前的特殊地位有关。据《史记·高祖本纪》载:“陈王使魏人周市略地。周市使人谓雍齿曰:‘丰,故梁徙也’。”梁即魏。据《史记·魏世家》及《世本》记载,晋封毕万于魏(在今山西芮城县北),昭子(魏绛)徙都安邑(今山西夏县西北禹王城),惠王时为秦所逼,迁都大梁(今河南开封市西北)。故或称魏惠王,或称梁惠王。至孙假为秦所灭,转东徙于丰,故曰“丰,故梁徙也”。《汉书·高帝纪》赞曰:“秦灭魏,迁大梁都于丰,故周市说雍齿曰‘丰,故梁徙也’。”根据《左传·庄公二十八年》载:“凡邑,有宗庙先君之主曰都,无曰邑。”梁被秦灭后虽徙于丰,但因时间较短,无“宗庙先君之主”,所以称为邑,而较之一般的县则高出一筹。因而,丰邑的“邑”,意为都邑而非乡邑。《史记》中一再称“丰沛”,将丰置于“沛”之前,恐怕不仅仅出于对刘邦的尊崇,很可能是在此以前早已流行的习惯称呼。故同一部《史记》中,在《高祖本纪》称“沛丰邑”;在《萧相国世家》中,则称“沛丰人也”;在《韩信卢绾列传》中,则称“丰人也”。“沛丰邑”“沛丰”“丰”均是指的丰县。

有的同志可能要说,按照传统的说法,都讲丰县置于汉,你说秦时即是县,究竟能站得住脚吗?我说这并不奇怪。根据清末民初著名历史地理学家杨守敬的推算,秦代应有八九百个县(见《历代舆地图·秦郡县表序》)。但我们现在能确指为秦县的仅三百余个,多数并不清楚。我们只要有确凿的证据,证明丰县为秦县,学术界是一定会承认的。

(原载《刘邦研究》1992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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