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历史上设县始于何时,现在还是一个有争论的问题。有人说始于西周,但证据不足。《逸周书·作雒解》有条记载曰:“制郊甸方六百里,国西土为方千里,分以百里,县有四郡。”这里存在两个问题:一是《逸周书》这部书一般认为是战国时的作品,书中记载的不一定能够代表西周时的情况;二是《逸周书》讲的“县有四郡”与郡县的隶属关系不合,历史上并不是先由县统辖郡,然后再演变为郡统辖县。
据现今掌握的比较可靠的资料看,春秋初年已有县的设置。到春秋末年,各国开始在边地设郡。至战国时逐渐形成以郡统县的制度。把郡县制推行到全国,是秦始皇的功劳。秦代在全国实行郡县两级制,从而奠定了我国两级行政区划体制的基础。下面从三个方面进行剖析,考察一下县的命名特点,即:纵的考察——看历史上的变化;横的考察——看各地区的差异;点的分析、排比——看县名的命名依据,各种类型,从而试图找到一些规律性的东西,以求为我们今天的社会主义建设事业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