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城乡综合演算人均值衡量,2016年全国居民总消费为2000年的6.13倍,物质消费为5.65倍,非物消费为7.27倍,其中健康消费为7.83倍。物质消费比重明显下降5.46个百分点,非物消费比重明显增高5.46个百分点,消费结构出现较大升级变化,而健康消费占总消费比重增高1.65个百分点。但居民消费率从35.91%明显下降至32.37%,“十二五”期间略有回升,而健康消费占居民收入比从4.60%较明显升高至5.44%。居民总消费、物质消费、非物消费地区差逐渐缩小,健康消费地区差明显缩小;居民总消费、物质消费、非物消费城乡比逐渐缩小,健康消费城乡比极显著缩小。“不平衡的发展”在民生领域多有改善。依据历年动态预测检验,至2020年全国居民健康消费城乡比将显著缩减,地区差也将略微缩减;至2035年全国居民健康消费城乡比将继续极显著缩减,地区差将略微扩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