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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2010~2016年健康消费景气提升第4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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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海南城乡综合演算人均值衡量,2016年居民总消费为5.85倍,物质消费为5.58倍,非物消费为6.51倍,其中健康消费为8.49倍。物质消费比重较明显下降3.27个百分点,非物消费比重较明显增高3.27个百分点,消费结构出现较大升级变化,而健康消费占总消费比重增高2.23个百分点。但居民消费率从36.66%明显下降至32.85%,“十二五”期间略有回升,而健康消费占居民收入比从3.60%明显升高至4.94%。居民总消费、物质消费、非物消费地区差继续扩大,健康消费地区差略微缩小;居民总消费、物质消费、非物消费城乡比逐渐缩小,健康消费城乡比明显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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