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与社会是一对互相联系的历史范畴,也可以看成是一对合体中不可分割的两个分体。这里所说的国家,并非一个独立的概念,而是与社会一词相对应的特定国家概念,或曰政治国家,具体说来主要指国家机构。所谓社会,在这里也是与国家相对应的特定范畴,而不是广义的社会概念,它指的是不受国家直接控制的独立自治组织和非官方领域,即市民社会。马克思的著作中,论及上述特定的国家与社会这一对概念时,对国家即有时称政治社会或政治国家,有时亦简称国家。对社会一词则或称市民社会,或直接简称社会。本书也是在这一意义上使用国家与社会这一对特定的概念。为了能更清晰地了解清末民初中国社会的发展变化,有必要对清末以前中国社会的基本特征略做论述。因此,本章即主要介绍这方面的情况。
朱英: 朱英,1956年生,湖北武汉人。现任华中师范大学中国近代史研究所教授、博士生导师、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曾担任华中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院长、中国近代史研究所所长、辛亥革命史研究会理事长,日本东京大学客座研究员、台湾政治大学客座教授、香港中文大学访问学者,并应邀赴美、加、法、澳、日、韩、新加坡等国出席学术研讨会和讲学。主要从事中国近代史研究,研究方向为中国近代社会经济史、辛亥革命史、中国近代商会史,先后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重大招标项目、教育部跨世纪优秀人才项目以及国家清史纂修工程专项课题;出版《辛亥革命时期新式商人社团研究》、《中国早期资产阶级概论》、《晚清经济政策与改革措施》、《近代中国商会、行会及商团新论》、《近代中国商人与社会》、《商民运动研究(1924~1930)》等多部学术专著,在《中国社会科学》、《历史研究》、《近代史研究》等海内外学术刊物发表论文近200篇。研究成果曾多次获得教育部全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和湖北省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