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中国始终以强国家弱社会而著称,但在清末民初这一特定历史时期,国家与社会都进入前所未有的发展转型新阶段,建立了独特的良性互动关系模式。商会、商团等诸多近代新式商人社团应运而生,尤其商会制定有详实的契约规章和近代民主制度,独立开展经济活动与政治活动,甚至包括开展独立的司法活动,并拥有独立的舆论工具。商会所具有的独立、自治、民主特点,可以视作近代中国出现市民社会雏形的标志。但受近代中国社会发展各种缺陷的制约,这一雏形并未生长成为成熟的市民社会,最终仍被国家扼杀。此项研究不仅以扎实的专题实证性研究成果回应了西方学者对近代中国公共领域和市民社会研究的争议,而且为率先运用“国家—社会”这一新分析框架考察近代中国发展变迁做出了有益的尝试。
朱英: 朱英,1956年生,湖北武汉人。现任华中师范大学中国近代史研究所教授、博士生导师、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曾担任华中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院长、中国近代史研究所所长、辛亥革命史研究会理事长,日本东京大学客座研究员、台湾政治大学客座教授、香港中文大学访问学者,并应邀赴美、加、法、澳、日、韩、新加坡等国出席学术研讨会和讲学。主要从事中国近代史研究,研究方向为中国近代社会经济史、辛亥革命史、中国近代商会史,先后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重大招标项目、教育部跨世纪优秀人才项目以及国家清史纂修工程专项课题;出版《辛亥革命时期新式商人社团研究》、《中国早期资产阶级概论》、《晚清经济政策与改革措施》、《近代中国商会、行会及商团新论》、《近代中国商人与社会》、《商民运动研究(1924~1930)》等多部学术专著,在《中国社会科学》、《历史研究》、《近代史研究》等海内外学术刊物发表论文近200篇。研究成果曾多次获得教育部全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和湖北省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