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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型时期的社会与国家 (修订本)

传统中国始终以强国家弱社会而著称,但在清末民初这一特定历史时期,国家与社会都进入前所未有的发展转型新阶段,建立了独特的良性互动关系模式。商会、商团等诸多近代新式商人社团应运而生,尤其商会制定有详实的契约规章和近代民主制度,独立开展经济活动与政治活动,甚至包括开展独立的司法活动,并拥有独立的舆论工具。商会所具有的独立、自治、民主特点,可以视作近代中国出现市民社会雏形的标志。但受近代中国社会发展各种缺陷的制约,这一雏形并未生长成为成熟的市民社会,最终仍被国家扼杀。此项研究不仅以扎实的专题实证性研究成果回应了西方学者对近代中国公共领域和市民社会研究的争议,而且为率先运用“国家—社会”这一新分析框架考察近代中国发展变迁做出了有益的尝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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