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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冈市强化行政复议机关职责实行“市长审案”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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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市长审案”制度项目是黄冈市人民政府对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机制的一次创新,自黄冈市政府2014年第一次常务会议确定,实施至今已四年有余。它是指由黄冈市行政复议委员会负责抽选有关法律专家、学者、资深政府法律顾问及市直部门负责人组成7人案审组,由市政府市长、副市长每月轮流主持行政复议案件审理会议,将疑难复杂、社会影响大、群众广泛关注的案件上会讨论,综合前期听证、调查核实情况,根据多数票决意见作出复议决定。市长、副市长除了主持案审会按程序进行外,同时也是案审组的委员,需要单独对案件发表处理意见。同时,“市长审案”还要求被申请人的相关负责人旁听案审会,通过观摩“市长审案”,以案说法,及时发现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增强法治意识,培养法治思维,进一步提高部门公正文明执法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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