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湖北城乡人均值衡量,2017年居民总消费为2000年的6.24倍,非物消费为8.03倍,其中健康消费为14.99倍。非物消费比重显著增高7.83个百分点,消费结构出现很大升级变化,而健康消费占总消费比重增高6.29个百分点。但居民消费率从44.01%极显著下降至28.73%,“十二五”以来略有回升,而健康消费占居民收入比从3.51%极显著升高至7.64%。居民非物消费地区差逐渐缩小,但居民总消费地区差继续扩大,健康消费地区差略微扩大;居民总消费、非物消费城乡比逐渐缩小,健康消费城乡比极显著缩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