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对比阐述了欧、美、中当前数据保护的法律进程;分析了个人有哪些数据权利,金融企业和机构有哪些数据保护义务;总结了监管科技中数据保护存在的问题,如企业在运用合规科技时缺少数据保护机制,监管科技中使用的新技术存在复杂性和不透明性等;最后对我国应如何应对数据保护问题给出了监管建议:应加快《个人信息保护法》的制定出台,加强数据保护监管机构的建设,提高数据算法透明度,深化数据跨境流动国际司法合作。
科学技术,应用,金融监管,研究报告,中国
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课题组: 课题组成员:廖理、张建棣、张伟强、贺裴菲、张跃星、张琳蔚、曹然,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