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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转型以来缅甸的法制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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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3月30日,吴登盛总统宣誓就职,缅甸联邦新政府正式成立,和平与发展委员会行使的立法、司法和行政权力转交联邦政府。具体来说,新政府的立法权由联邦议会、省议会和邦议会,以及民族自治地方行使;行政权分别授予联邦、各省和邦、民族自治地方;司法权由包括联邦最高法院、省高等法院、邦高等法院和民族自治地方法院在内的各级法院行使。2016年3月30日,民盟政府上台后,吴廷觉总统和昂山素季都强调,实现法治社会是新一届政府的责任之一。缅甸自政治转型以来,加强了立法工作,联邦议会制定和修订了一系列法律法规,为实现民主转型、改善民生、实现经济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同时,缅甸自2011年政治转型以来的法制建设也存在诸多不足,亟须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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