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有制的法律实现方式问题,不仅是法律理论的一个基础问题,还是我国当前的改革实践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但对此问题的旧有理论却严重束缚了当前的改革实践。首先,坚持只有保留国家所有权才能保持全民所有制是对马克思所有制学说的一个退步;其次,“两权分离”及经营权理论有难以弥补的缺陷,不能作为实现全民所有制的最佳模式,更不能作为唯一方式;最后,全民所有制企业享有法人所有权应是实现全民所有制的普遍方式和现阶段的理想方式。
民法,中国,文集
孙宪忠: 孙宪忠,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