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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GDPR监管模式对我国个人数据治理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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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5月25日,欧盟《通用数据保护条例》(GDPR)正式实施生效,内容共计11章99条,被称作史上最严格的数据保护法律。作为个人信息立法领域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法律,GDPR在个人数据保护方面做出了相对完善的规定,内容涵盖适用范围、数据权利、义务履行、数据传输、惩罚及监管等多方面举措,值得深入思考与研究。随着互联网产业的迅猛发展,我国在个人数据治理中出现了法律缺位、个人数据滥用、保障程度不高等问题,亟须解决。我国的个人数据立法与GDPR在敏感信息范围认定、数据主体权利、跨境传输及执行与实施效果等方面存在区别,也正是基于上述差异,需要我们结合GDPR的革新性内容和国内实际,在学习GDPR个人数据保护先进做法和理念的同时,也要注意立足国情,防范GDPR带来的冲击与挑战,继而建立和完善我国个人信息保护机制,推进个人数据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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