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章从直接侵权和间接侵权两个方面分析互联网视听产业版权纠纷中的侵权行为和应当承担的责任,以及视听产业版权纠纷中的免责问题。首先对核心案例库的案例分别从侵害人身权利、经济权利和邻接权三个方面分析其中的直接侵权行为特征及其判罚承担的法律责任所呈现出的特征;然后分析视听产业版权纠纷中涉及间接侵权的案例,梳理其中司法实践判定的间接侵权行为及其责任。根据间接侵权发生的时间点与直接侵权行为的关系,对准备阶段或者实施、完成阶段的间接侵权行为分别进行案例的梳理和分析。最后从三个方面分析案例所呈现的互联网视听产业版权侵权行为的免责情形及其争议,一是法定许可,二是合理使用,三是“避风港原则”。
陈笑春: 四川绵阳人,中共党员,博士。西南政法大学教授,新闻传播学博士生导师,人权法学博士后合作导师,广播影视与新媒体研究院院长,《西南政法大学学报》副主编,国家一流本科专业“广播电视学”带头人,重庆市普通本科高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重庆市学术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重庆市高校中青年骨干教师,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项目评审专家。 研究方向为广播电视与视听传播、新闻传播与法治,主持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2项、国家高端智库重点课题1项、教育部项目2项、其他省部级项目3项,主研国家社科重大、重点和青年项目各1项。出版专著4部、编著3部,在CSSCI期刊发表论文20余篇,获得省级政府科研奖励2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