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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老”调解综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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蒲江县人民法院通过对每个乡镇及部分村社的走访调研,决定挖掘开发这种传统解纷模式,常态化、规范化、体系化解决矛盾纠纷,实现诉源治理。蒲江县人民法院通过与熟悉当地风土人情、身份受人尊重的人员的沟通交流,了解到他们大多数是老党员、老干部、老代表、老军人、老教师,并且在当地说话有一定分量,属于当地新乡贤的代表。蒲江县人民法院指导由这些新乡贤成立新型民间调解组织——“五老”调解队,坚持情、理、法结合,善用农村乡风民俗,有理有据对民间纠纷当事人进行说服教育、规劝疏导,让纠纷当事人平等协商、互谅互让、消除纷争。凡属人民调解范畴内的纠纷,在坚持自愿的前提下,“五老”调解可以贯穿纠纷处理的全过程,既可以组织诉前调解,也可以应人民法庭邀请参与诉中调解,还可以开展诉后回访,协助做好涉诉信访案件的维稳工作,通过诉调对接和互动,较好地促进纠纷靠前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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