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观护是从美国引进的一种处理刑事案件的法律制度,有利于确保刑事诉讼程序的顺利进行、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最大限度践行未成年人特殊保护机制。实证研究台湾及河南洛阳、北京、上海、广东等观护制度的目的、理论基础,然后,从六个方面即爱心民营企业、学校、国有企业、社区、心理矫正中心、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室等全方位构建涉罪未成年人观护机制。“六位一体”观护机制在办理性侵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方面能最大限度地保障嫌疑人和受害人的权利,方便未成年人的学习、生活和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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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俊涛: 张俊涛,河南省社会科学院助理研究员,法学博士,研究方向为刑法学、刑事诉讼法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