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日、韩三国的企业实际上都是由内部人而非外部投资者控制。日、韩企业通过集团内部持股机制实现;中国则由于国有股所有者虚位,造成严重的内部人控制现象。与中国多数的国有企业和股份公司由国家控制相比,日本和韩国由企业经营者控制,即控制权和经营权一致,这也是东亚型企业的共同特征。与中国的“内部人控制模式”相对,日本和韩国可以称为依靠企业经营者的“控制股东模式”。
经济发展,对外经济关系,中日关系,研究报告,日本,2009
孙丽: 0
长期留学日本,先后在日本神户市外国语大学获国际关系学硕士学位(世界经济,1996)、学术博士学位(经济学,2001)。曾在辽宁大学日本研究所任助理研究员(1997年至2004年);日本大阪市立大学经济研究所任客座研究员(2000年4月至2001年4月);日本早稻田大学政治经济学术院任国际研究员、专任讲师(2006年10月至2007年4月);日本神户大学国际协力研究科任外国人招聘研究者(2007年5月至11月)。现为辽宁大学国际关系学院世界经济系副教授,辽宁大学中青年骨干教师,辽宁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博士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