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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碳试点省区和试点城市进展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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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发展经济、改善民生的同时,为有效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国家发改委分别于2010年和2012年下发通知,分两批在42个省市开展国家低碳省区和低碳城市试点工作。第一批的五省八市开展低碳试点三年以来,在领导机制的完善、加强战略规划编制和引领、低碳发展任务和目标的确立、温室气体清单编制以及监测与考核体系建设、倡导低碳消费和低碳生活理念等方面积极探索,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第二批试点的范围进一步扩大,已具备良好的前期工作基础,更加重视顶层设计工作,在试点工作方案中提出了定量排放控制目标。总结两批试点省市的工作进展,可以发现目前低碳评价指标体系缺乏,数据基础薄弱,不能满足对低碳发展评估的需求,因此需积极推动试点地区低碳发展评价方法的完善。在政策和技术层面,低碳发展急需顶层设计,支持配套政策有待完善,低碳技术的发展和普及更急需加大投入力量。推动城市低碳产业发展和园区建设是低碳发展的重要抓手,传统产业低碳化升级改造是产业结构调整的基础,现代服务业应当成为产业结构调整的着力点。建议在促进未来低碳试点工作中,应当重视试点城市低碳发展的引导机制与政策措施,遵循政府推动与公众参与相结合、理念引导与制度创新相结合、自主创新与技术引进相结合、示范带动与科学推进相结合的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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