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拘禁,或称行政羁押,是指由国家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在实施行政管理过程中所做出的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行为或制度。中国的行政拘禁,主要包括劳动教养(含劳教戒毒)、收容教养、收容教育、强制治疗、强制戒毒、行政管束、立即拘留和行政拘留等。本文对行政拘禁的概念、范围与性质,各种行政拘禁的概念、法律依据、适用对象和权利救济等,进行了全面的考察与检讨,并对中国行政拘禁制度的未来发展提出若干设想,主要是贯彻人性尊严原则、依法行政原则、比例原则、正当程序原则和权利救济原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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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洪雷: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所长兼宪法行政法研究室主任、研究员、博士生导师,兼任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兼副秘书长、政府规制专业委员会副会长、行政法案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环球法律评论》主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