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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托公司金融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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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信托业一向以“受人之托,代人理财”为业务本源,并以此宗旨向社会提供金融产品与服务。国内的信托业与银行、保险、证券并列为四大金融行业之一,但与其他三大行业相比,市场规模与影响力均处于弱势。在当前的制度安排下,并非只有信托公司能够提供信托产品与服务,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事实上均以各种理财产品的形式介入了信托业务,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产品也属于地道的信托产品。因此,本章介绍的信托公司金融服务以及第十八章介绍的信托产品实际上仅仅是整个信托服务业中的组成部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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