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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金融与正规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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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以来,人们对民间金融褒贬不一。政府官员、学者、中小企业家和农民对民间金融的看法大相径庭。2002年,农村所创造的增加值占中国GDP总量的46.1%,但是,农民享受的贷款只占全社会贷款总额的10.4%。这里所说的贷款指的是纳入国家统计范围内的正式金融机构的贷款。人们显然要问,只用了那么少的社会资金,就创造了那么多的GDP,这可能吗?答案显然是否定的。那么,除了正式金融机构的贷款之外,支持农村创造了这么高GDP的资金又从哪里来呢?答案显然是来自正式金融外的民间金融。由此,民间金融在国民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也可略见一斑。从农村和我国民营经济发展比较快的地区来看,民营经济发展的背后都可以见到民间金融的积极作用。对于某些地区,比如以浙江的温州和台州来说,没有民间金融就没有这些地方民营经济的发展。

民间金融对农村经济发展具有积极的支持作用,那么,它与正规金融的主要区别在哪里?在经济与社会发展过程中,民间金融与正规金融又存在什么样的关系?两者之间是长期共存下去,还是合二为一?民间金融有哪些成功的经营经验值得正规金融学习和借鉴?民间金融需不需要或者通过什么样的途径可以“浮出水面”?这些都是中国农村金融改革和发展所要认识与解决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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