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首先对中国航油(新加坡)股份公司石油期货巨亏事件做了介绍,然后分析了其暴露出的法律问题,提出了国内业务监管部门应加强对境外国有股权的业务监管,完善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最终产权人对境外国有股权的监管,加强和完善母公司监管和切实执行企业内控制度。
金融法,研究报告,中国,2006
杨钦: 暂无简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