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秩序的基本含义是指既定地理范围内国际行为的格局, 这一格局推动地区基本目标的实现, 具体包括: 维护地区内国家的生存和主权, 减少、 防止地区内的暴力冲突, 地区规则得以有效执行, 地区制度安排和组织运转良好。 从实力分配和地区规则认同两个方面对地区秩序进行类型划分, 可以区分出四种地区秩序类型, 分别是: 霸权秩序、 朝贡秩序、 均势秩序和共同体秩序。
孙学峰: 清华大学当代国际关系研究院副教授,国际关系学系副主任,The Chinese Journal of International Politics(Oxford University Press)执行编辑。主要研究方向为国际关系理论与方法、中国对外政策、东亚国际关系等,主要研究成果包括《国际关系研究实用方法案例选编》(2010,编著),《国际关系研究实用方法(第二版)》(2007,合著),《中国崛起及其战略》(2005,合著),China and East Asian Regional Order:A Reader (第一编者,2011,Oxford University Press),Rethinking China’s Rise:A Reader(第一编者,2010,Oxford University Press),在SSCI、CSSCI学术期刊上发表中英文论文20余篇。曾获2012年清华大学学术新人奖和2010年清华大学青年教师教学优秀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