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详细页面

谈谈媒体的伦理问题
在线阅读 收藏

时间:2012年7月24日

地点:上海交通大学闵行校区陈瑞球楼100号

主讲人:陈保平

主持人:各位同学大家早上好,我们的讲课马上就要开始了。今天我们有幸邀请到陈保平老师来为大家讲课。陈老师是文新报业集团理事长,1982年起历任《上海青年报》记者部主任、总编辑,上海三联书店总编辑,上海文艺出版社总社党委书记、文艺社总编辑,文汇—青年联合报业集团社长助理、副社长,《新民晚报》总编辑、编审。1978年开始发表作品,在《上海文学》《解放日报》《文汇报》等报刊共发表散文、报告文学、杂文近百篇。2009年加入中国作家协会。下面让我们用掌声邀请陈老师。

陈保平:同学们,早上好。本来想讲讲传统媒体在新媒体环境下面临的挑战和困惑,但是,我想前面的老师对于这方面肯定讲得比较多了,所以我就选了“媒体伦理”这个比较冷僻的话题。但是我觉得这个话题对我们做媒体的人来说,还是很重要的,也是在现实生活和媒体采访过程当中经常会遇到的一个热点问题。今天想就这个话题跟大家做一些交流。

讲这个问题的缘起就是《世界新闻报》两年前被关闭的事情。关闭的原因是它的记者在采访过程当中采取了窃听的手段。所以这个事件被披露以后在西方公众当中引起了极大的反响。开始这个新闻集团老板默多克还拼命地想要掩盖,或者说想继续维持这个报社的经营。但是,随着事态的发展和高管辞职,他本来的收购方案也被迫停止,最后这份有着168年历史的报纸关闭了。

这个事件给我们做媒体的同人带来很大的震撼。一份这样历史悠久的报纸,也产生过很大的影响,因为使用不正当手段采访,造成了整个媒体的停止运转。在这个过程当中,我们可以看到尽管这是个媒体整合、重组、并购风起云涌的大时代,但一个传统的伦理问题依然可以中止一切运行。说明即使是号称新闻自由的西方媒体,也有它虚伪的一面。任何侵犯了个人权利、伤害了人性的行为,还是会遭到公众的指责。不管你称谓媒体是“无冕之王”也好、“第四权力”也罢,你也必须要维护人的一些基本的准则。

我今天要探讨的就是四个伦理问题,第一个就是真实性;第二个关于利益;第三关于公正;第四讲一讲新媒体的伦理特点。

首先是关于真实。真实当然是一个新闻的本质。对我们新闻从业人员来说,也是一个道德的底线。如果我们媒体提供的报道,不是以事实为依据的话,那么我觉得我们这个媒体就没有存在的价值;而记者也就丧失了基本的职业道德。我们单位有一个做发行营销的女同志,她说她对孩子的教育有两条基本原则,其他她都可以放任,但是这两条原则她必须坚持。第一,孩子不能说谎;第二,对人要有礼貌。她认为这两条是做人的最基本的素养。不说谎,那是说明从小就有诚实这样一种品质;有礼貌,涉及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要做到人与人互相的尊重。她觉得这个是非常重要的。

在真实的这一点问题上,可以说我们每天都能碰到大量的新闻事实要去求证的。比如这两天,大家关心的一个是湖南省临武县的一个城管和卖西瓜的地摊摊贩争执的事件。这个事件,因为这个摊贩在争执过程中倒地死亡,而被媒体披露了,但是,当时的县政府的新闻发言人认为并没有发生殴打,是小摊贩突然之间倒地猝死了。这两天,医院在检测过程中发现这个倒地的小摊贩脑子里有淤血,有被敲击的迹象。当然最后的事实现在还没有公布,至少人们对一个地摊贩在与城管冲突过程中倒地猝死表示质疑。而同时对新闻发言人把他说成是自然的猝死也表示怀疑。那么,我们就需要有真相了。在这种背景下,这个新闻事实必须水落石出,才能对公众有一个交代。否则,即使是报道了这样一个事实,人们对原因、对真相不明白,仍然会对政府的公信力产生很大的质疑。

还有前两天这个韩亚航空公司在美国旧金山飞机失事中,一名中国女孩死亡的事。到底是摔出飞机时死亡,还是后来被救援的车子碾死?这是在上个星期,也一直是网上媒体对真相质问的一个很重要的事件。前天,美国正式公布了检查结果,确认她在飞机出事的时候,并没有死亡,而是后来被汽车碾死的。这个真相公布了以后,至少我们看到了美国方面的诚实态度。同时对这个事件的赔偿审理、应该谁来承担责任也有了一个结果。所以对事实真相的了解,可以说每天都在发生。

但是我们的新闻界,实际上还是不断地有假新闻在发生。我们文新报业集团下面有一个新闻专刊,是一本比较专业的杂志叫《新闻记者》,也是中国新闻专业中的一个名刊物。它连续10年报道了假新闻的评选。每年我们都通过全国收集假新闻,评出最恶劣的,或者是造成负面效果影响最大的十大假新闻,然后公布。这个事情在全国新闻界产生很大的反响。即使是评了10年假新闻,假新闻仍然没有杜绝。我们可以看一下我们这些年评出的假新闻:2008年,有一个假新闻叫《上海方言“嗲”收录牛津英语字典》。我们可能有些上海同学知道,这个“嗲”,在上海话当中,是说女孩子特别的温柔、特别的一种娇媚的姿态,这个“嗲”很反映上海女性的这种特点。有一个报道就说它被收录在牛津的英语词典了。一般来说,一个地方的用词收录在牛津英语字典,本身也不是很让人能够信服的。但是,这个新闻发表以后,很多报纸都转载。后来我们经过详细的调查,发现它是个假新闻。2009年的假新闻是《国考最热岗位报录比例4700:1》,这是一个假新闻。《杨振宁证实夫人翁帆怀孕3个月》,根本就是无中生有。2010年报道《西安市已被确立为国家第五个直辖市》,但国务院根本没有批准过。《一女生世博排队被强奸怀孕》,简直是耸人听闻。很多网站都把这个假新闻作了广泛的传播。可见在我们今天的新闻报道当中,在网络新闻的传播过程中,事实不准确,或者说是为了博人眼球、无中生有的东西还是不少。

我刚刚在和交大的领导、教授一起沟通的时候,我们也聊到现在网上有些意见领袖,大的意见领袖粉丝都是上百万,他们现在对新闻的事实发表评论,一般来说也不太敢把网上的事实就作为发表评论的依据,还是要看主流媒体对这个事实是不是有准确的报道。有了报道以后,他们才觉得可以发表评论,否则他们对这个事实的真实性也会表示怀疑。

有很多报纸的读者,他们在网上看到一些新闻在广泛传播的时候,也会想到要在报纸上看一看这个新闻刊登了没有。如果刊登了,他们觉得是有事实依据的;否则,他们也会产生怀疑。这说明,今天我们的传统媒体、主流媒体,它在公信力上,依然在公众当中占有权威的地位。虽然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相比、和网络相比,它有许多弱项,或者说有许多自己的劣势,但是在公信力上,至今仍然是主流媒体的重要竞争因素。

讲到真实性的时候,就一定会提到对个人隐私的保护。不能为了讲究真实,而把所有个人的隐私都披露在公众媒体上。这一点,我觉得我们需要有所倾斜,因为对公众来说,对一些名人、名家,或者说一些政治人物的个人隐私还是有一种窥视欲的,这个也是不可否认的。但是我们怎样来做到对个人隐私的保护,同时又能够体现新闻的真实性?这一点,要做非常严谨的思考和判断。

当然我们首先应该界定什么是个人隐私?如何看公众人物的个人隐私?什么叫窥视欲?这些我觉得都应该由我们搞理论、学术的同志给它一个严格的定义。比如,一个官员,他的个人生活,有些是隐私,有些就应该向公众披露。比如,现在公众希望官员的财产要进一步公开,那么官员的财产,不应该成为个人隐私。当然官员的财产包括哪个范围,包括他个人的、配偶的,是不是还包括他子女的、亲属的,这个也需要有一个严格的界定。官员,他是一个公众人物,同时也是一个公民,哪些东西,宪法对作为一个公民的个体应该是保护的;哪些是作为一个公众人物,应该要披露的,这些都需要界定。

但是对我们大多数人来说,个人的隐私包括个人的婚姻、恋爱这些都应该受到保护。不应该仅仅为满足公众的窥视欲,而把什么东西都披露出来。当然,这里面还存在一个问题,就是有些素质并不是很高的明星、影星,为了炒作自己,故意自爆隐私。这种情况也是很多的。我们可以看到有一些小报——这个全世界都一样;或者是有一些趣味比较低下的网站,它经常就是以明星、演员的个人所谓绯闻作为报道的热点。而有一些演员、名人,特别是在他未成名的时候,为了更高的知名度,为了炒作自己,也有意无意地暴露一些隐私,这种情况也是不同程度地存在。我们媒体怎么来看待这种事件,也是应该引起我们自己警觉的,不应该随意的就让他们自爆隐私,作为新闻热点来报道。

当然,真实更重要的,是要考虑它的社会效果。我们认为每天发生着大量的新闻事实,一个记者选择什么样的新闻事实来报道,实际上,他内在是有一个判断和选择的,你不会随意的抓一个新闻来报道。选择什么样的真实、和对真实作什么样的判断,这里就有伦理价值的判断。几年前,有一些电视台的相亲节目非常火爆。这些相亲节目里充斥着一些非常世俗、或者说是趣味低下的倾向。比如说在一家电视台的真人秀节目里,一个女孩说:“我宁可坐在宝马里流眼泪,也不要坐在自行车上笑。”然后媒体就把这样一种女性的择偶观点公开报道,在网上也引起了很大的反响。有赞同的、也有批评的,但是作为我们主流媒体来说,选择这样的相亲节目,如果仅仅作为客观的报道,或者还带一点赞赏的口吻来报道,那说明你的价值判断上是很有问题的。

三年前我接触过一个浙江的编辑,他要到日本去开一个出版社的分社,引进一些日本的图书到中国出版,也希望能够把中国的一些好的作品拿到日本去出版。他说在日本的时候遇到了一个事情。当时钓鱼岛事件发生以后,有一些日本比较狂热的右翼分子举行了一些小规模的游行。有的到中国驻日大使馆,有的也到媒体的门口,说你们媒体为什么——指日本的媒体——不报道公众示威游行的事件。但是日本的《朝日新闻》这些主流新闻他们没有报道。后来,那个浙江的编辑告诉我,他说日本的主流媒体对新闻事件,还是有一些判断的,也是有一些自己的价值选择。他们认为,钓鱼岛事件,虽然是涉及两国领土的一个非常敏感的事件,但是不应该就此事件挑动民众之间的对立情绪。而且他们的游行毕竟只是少量的右翼分子,所以日本的主流媒体的那些老总,他们采取了不报道这个事件、没有理睬右翼分子的这样一种举动,以沉默的方式来对待这个事情。他们可能更多的还是考虑两国民众的情绪,不希望引发民众情绪的对立。所以我觉得像这样的主流媒体在价值的判断上,还是有自己的思考,也是从大局出发的。

2011年夏天的时候,媒体报道过一个膨大剂西瓜的事件。就是说很多西瓜,买回来轻轻一放它自己就绷开了,甚至是还没有摘下来就绷开了。于是很多人就把这个膨大剂说成是有害的添加剂,造成了相当大地区的西瓜产量下降、瓜农的损失非常巨大。后来,我们采访了有关科研人员,知道这个膨大剂对身体实际上是没有伤害的。它只是在气候比较阴冷的情况下,当西瓜受光线照射的时间比较短、熟的时间比较晚的时候,使西瓜在太阳升起来的时候能够生长、成熟的快一点,并不会对人的身体产生有害的影响。但是我们大多数媒体对这个膨大剂,并没有实事求是的报道,造成了瓜农的巨大损失。

类似的事情,实际上不只是西瓜,包括桃子、橘子。有一个很小的地方的橘农,在橘子里面发现了某一种害虫,经报道后使一大片橘农的橘子卖不出去,这实际上对一些弱势群体也是损害很大的。我记得两三年前我们《新民晚报》、我们文新集团好多单位,为了避免这些橘农的损失,所以都到崇明、南汇的一些农村去成箱成箱地帮他们买过来,帮农民推销橘子,也是为了解决他们的生活困难。所以有些报道的失真,造成的社会效果是很不好的。

当然,真实和趣味,刚刚我也讲到,真实有的时候很真实,但是,你对公众的趣味起到了一个什么样的引导作用?我们的趣味是存在着好丑、偏爱的不同倾向的。我们可以看到全世界都有一种叫小报趣味,世界上各个城市都有小报,这种小报它就是以凶杀、暴力、色情,或者是名人的绯闻,作为它吸引眼球、获得高发行量的一个重要看点。这样的报纸,在中国当然是比较少的,只是在一些版面会有这样的内容。但是,在西方有些完全是黄色小报,是趣味低下的小报,把这样一种定位来作为报纸的情况在中国没有。我觉得我们毕竟还是个礼仪之邦,我们今天作为一个社会主义国家,它的价值观的取向,是不主张这样的一种趣味。

但是,我们可以在网站上看到,特别是在一些非主流网站,有一些首页页面上,不断地会爆出一些趣味低下的所谓夺人眼球的新闻。我们记者在调查当中发现,它对未成年人实际上是有腐蚀作用的。所以现在很多家长,特别是中小学生的家长,都不太敢让孩子轻易上网。在自己家里用一个密码锁,把这个网站锁住,有时候搞得家长和孩子之间的矛盾也很尖锐。这些趣味低下的新闻,它自己认为是以真实为准则的,是可以报道的,它认为这个只要是真实的,为什么不能报呢?就类似这种为了夺人眼球,来制造新闻的事件不断发生。前天英国最大的新闻就是凯特皇后生了孩子,这个儿子成为英国、甚至成为欧洲乃至我们中国媒体一个热点的新闻。我们很多媒体,不论是电视、电台,包括报纸,都是占用了很多的版面和频道来报道这个新闻。我今天在微信上看到,英国当时24小时守在这个皇室医院门口,等待凯特皇后生子的记者有几百个。有一家报纸,为了能够先声夺人,竟然找了一个神形都非常像凯特皇后的女性,用了一张它自造的、她生产的照片在报纸上先发上去了。后来被人家揭露出来,是一个自造的新闻。这种为了追求所谓的真实性,而造成不良后果;为了一种趣味,不断地用一些违规的手段来制造新闻,在全世界都是存在的。

接下来就讲到获得真实的手段。获得真实的手段确实是我们媒体伦理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则。就是你用什么样的方式去获得真实。有时候,为了深入采访,特别是在今天新媒体的冲击下,我们觉得好记者要做调查性报道。我觉得以后调查性的报道会成为我们媒体人的一个主要的采访手段,特别是优秀记者的采访手段。即时新闻,我们有了自媒体,我们有了网络,各种媒介会非常快地传播。比如说雅安的地震也好,两年前上海10号线地铁发生的事故也好,第一时间的新闻都是在场的乘客或者说公民,他们用手机拍照发回了照片、发回了新闻。即时新闻以后确实不是我们主流媒体、特别是报纸媒体的竞争点。而深入的采访、调查性的报道,将成为我们主流媒体的一个最主要的报道形式。但是,你要深入采访、要有做调查性的报道,有时候不是那么容易。为了获得第一手真实信息,有时候可能确实要采取一些卧底的手段,我可以举个例子:两年前,有一个读者向我们爆料,说我们电影院装爆米花的盒子,涂的荧光料是有毒的化学试剂。于是他们向有关部门举报了,但是一直没有结果。他当然只举报了一个影院有这样的现象。于是我们有两个记者,到某些影院去采访,他们说:“我们现在都用纸袋装,没有盒子。”后来我们记者就以一个电影观众的身份跑了三四个影院,跟那些观众一起排队买爆米花,买了好几个盒子,拿到盒子以后送到食品检查部门去检查,检查出来果然那个荧光剂是有害、有毒的化学成分,还是超标的。所以后来马上报纸就披露了。像这样一种当你以记者身份有时很难拿到第一手真实信息的时候,你不得不以一个普通公民的身份、以一个顾客的身份作为掩盖,来获得第一手的、真实的材料,这种情况我们觉得是允许的。

当然,也有一些卧底,被认为是不合规、或者是不合法的。好多年前,我们有一些记者听说某一个KTV里面有违法活动,一些警方的人员也参与在里面和这些酒店的老板沆瀣一气。于是记者就以卧底的方式到这个KTV包房、酒吧去察看。他们要向警方报案的时候,有一些人很快就跑掉了。记者认为这个事情,KTV和警方是有勾结的。但是因为你这个卧底,没有拿到确凿的证据;而且你这种调查,不是一种司法的调查,就被有关部门认定这种卧底是不合法的,最后这个事情也是不了了之。

所以,作为一个记者,在卧底和做深入调查的时候,怎样做到既合法、合规,又能够获得第一手证据,我觉得这个是非常关键的。你不能凭一些蛛丝马迹,或者是凭那几个作案者在警方来之前跑掉了,你就判断他和警方有勾搭,这个只是你的一种猜测、一种疑问,并没有获得准确的证据。

对我们来说,怎样做到既能够深入采访、又能够合法合规,我觉得有三条原则还是要坚持的:

第一,就是不以违法的手段去做采访。比如,有些案子已经在审理的过程当中,警方已经介入、司法已经介入,虽然记者也可以去介入、调查,但是在司法部门对这个案件没有做出判定之前,按照规定,记者是不能够事先发一些报道,来影响对这个案子的判断的,这在西方也是有这样的规定的。如果在司法介入以后,你凭自己的一些报道来影响司法的判断,我们认为这是有违法律的。

第二,不应该以伤害被采访者的权益作为前提。我觉得印象最深刻的就是这两年的灾难报道,我们做得越来越理性了。汶川报道的时候,实际上还是引起了媒体人很大的反响。汶川大地震的报道,应该说记者是在第一时间到现场、深入灾区、不畏艰险报道,再拿出自己的钱财援助灾区的百姓,这方面记者都做得非常好,所以我们说大爱无疆在记者身上也是有体现的;但是在一些采访的手段上,比如说在有些刚刚从被埋的废墟当中救出来的灾民,他们满脸都是污血,我们一些电视记者还把麦克风塞到他的面前,让他说你在那里多少个晚上、感受怎么样,这是非常不人道的。人家已经在灾难当中,身体遭受着巨大的伤痛,你为了要夺人眼球,或者是获得一些你认为是吸引人的画面,要去采访、要去让他说话。这在当时确实是有很多这种镜头,包括有一些图片,这实际上都是有损被采访者的权益的。

即使是有一些案子,我们认为被采访者应该如实地跟记者讲,但是如果他非常不愿意,我们也应该尊重被采访者的权益。前两天大家肯定知道上海地铁就发生了一个色情男侵犯女性的事件,被同一车的乘客都拍下照片来了,警方也是很快地就抓住了这个男的。媒体希望这个女孩子自己向警方去报案,这样才可以立案,才可以对这个违法男子进行拘留。但这个女孩子,她可能考虑到种种原因,没有去报案,那么你也必须尊重这个女孩子她个人的意愿,你不能强迫要求她一定要如何如何,这也是为不伤害被采访人的权益。她可以报案、也可以考虑个人的一些自尊啊什么的选择不报案,但是你必须尊重她的意愿。

第三,就是保护爆料人。保护爆料人,这对我们媒体来说,也是非常重要的一个原则。很多新闻事实,并不都是我们记者第一手采访到的,而都是由爆料人提供给我们的,但是我们必须对他进行保护,否则的话,也是侵犯他的权益,而且以后你要再获得真实的报道就很难。这一点我觉得全世界的媒体人都会坚守。

我们自己媒体都受到过这种压力。有一个公众,他爆料了公安部门的一个违规事件,当时有关部门也查处了那个违规事件,但是他们一定要我们说是哪一个人爆料的,怎么会知道这个事件,我们顶着很大的压力没有告诉他们。我觉得我们每一个行当都有自己的原则,做新闻的人保护爆料人,也是我们自己的一个原则。

第二个对我们来说,比做到真实报道更加难的问题,就是对一些社会现象的分析,这也涉及一个真实性的问题。比如说前两天我们上海的媒体报道过,说在新天地有一家比较有影响的实体书店渡口书店关门了,它可能经营不下去了。上海陕西路地铁站有个叫季风书店的也很有名,后来因为地价比较高,它也无法承受,就搬到一个稍微偏一点的地方去了。这个现象就告诉我们,随着网上购书兴起,实体书店的经营都碰到了很大的困难,实体书店停业成为一个普遍的现象。但是,这种普遍现象是不是就是因为网上销书热门以后带来的呢?有没有我们实体书店本身经营方面的问题呢?所以当天,我们电台媒体就报了另外一家书店,它的面积比渡口书店还大,200平方米,开了两三年,经营从开始亏损,到后来逐步上升,目前已经持平,而且盈利越来越多。它的经营,就不只是卖书,还卖一些文化用品,它还有咖啡店,变成了一个比较有文化趣味的综合性书店。虽然它也是以书店为主,但是它的经营方式,已经和传统的书店不一样了。大家很愿意在那里有一些休闲、聊聊文化的话题、然后可以浏览一些书。这个书店,经营得还不错,这样一个现象,就让我们对实体书店的发展趋势有了一个思考。就需要有更加真实的报道,而不是简单的报道一个书店关门了,一个书店还在维持生存。台湾最好的书店——诚品书店,大家知道,几十年它从来就没有亏损过,一直经营得非常好,最近它要到上海最高的、我们上海在建的上海中心大楼上开书店。那这些现象让我们对这种经济的趋势做什么样真实的判断呢?还要有更加深入的分析。

更难的就是我们说的对本质真相的分析。什么是本质的真相呢?比如说,我们中国社会开始进入经济转型,或者说我们中国城镇化建设开始进入一个新的阶段,或者说中国的民主进程应该不断地发展,这都是一个基本的观点。但是,中国为什么要转型?转型怎么样才算成功?城镇化建设怎样才符合中国的特点?民主的进程怎样和经济的发展水准、和老百姓的教育水平相吻合?在什么样的条件下,达到什么样的民主?这些问题的一些本质的真相,我们并没有看到很好的报道。美国那些大报,比如《纽约时报》《华尔街日报》,都是一些严肃的报纸,并不登那些耸人听闻的新闻,但是重大的新闻事件会报道,它们日常基本上都是严肃的新闻,都是对一些本质真实的现象作很严肃的分析。

中国的经济不可能像过去那样维持高速增长,主要是我们的外贸,随着世界经济的疲软,受到很大影响;我们大规模的投资,已经不可能维持经济的高速增长,我们现在需要是更多内需消费。但是什么样子的内需消费,才是老百姓真正能够接受的?你希望老百姓花钱来促进消费,但老百姓对教育、对医疗、对养老保险又有很多忧患,不敢用钱,这些现象,怎样来更真实地揭示?都需要非常深入的报道。你不能简单说一句,我们现在经济要转型、要促进内需、要搞第三产业的服务、要搞一些新能源、高科技的产业,这些都没有错,但是你要通过一些具体的案例、具体的分析,把这个本质的真实揭示出来,这是很不容易的。因为转型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并不是可以一蹴而就的。比如,我们说民主和市场,这两个都是好东西,但是民主与市场有一个特点,就都是大多数人说了算。问题是有的时候,真理是掌握在少数人手里。有时候一些暴力的政治,或者是暴民的政治,它是以大多数人的所谓的意见来决断,这个也很危险。所以,在考虑民主和市场这样一个原则的时候,怎么样才能够同时保护少数人的正确意见,这些都要我们做很深入的思考,才能够对一个事件作出准确判断。这是我想讲的第一个伦理观念,就是真实。

第二个也是媒体经常会碰到的伦理问题,就是利益。媒体作为一个特殊的商品,它确实也有逐利的功能。因为大家知道我们的媒体是有两次买卖,第一次卖给读者,第二次我们要卖给广告商。媒体的生存,它主要不是靠发行,它主要是靠广告收入。一个媒体做好了,因为你有大量的读者消费,看到你的销售量后,广告商会来投放广告。这就对媒体有利益的诉求。但是盲目的利益追逐,是对新闻伦理伤害的很大的诱因,因此,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把握至关重要。这对我们自己的媒体都是有很多教训的。我举几个例子:

第一个是广告。我们在几年前,曾经就报道了日本的一个化妆品叫SK-Ⅱ,现在还在销售,这是一个非常有名的化妆品品牌。后来发现它的某些添加剂超标,媒体就做了报道。SK-Ⅱ是个大公司,非常有影响。它就找到我们《新民晚报》,说他们想做一个广告,并不对他们的产品进行维护,不是说他们的产品到底有没有问题,只是做一个形象的广告,在主要的版面作一个整版的广告。开价非常高——一个版面的广告有50万元。这对我们是很大的诱惑,因为当时的广告形势,传统媒体已经有下行的趋势。有人说SK-Ⅱ并没有对它的违规产品进行维护,仅仅是按照常规、做一个形象的广告,我们好像没有理由拒绝它。但是,更多的同人说,它在这个时候,在媒体对它的产品进行质疑的时候,做一个形象广告,会有损我们媒体的声誉,会让人觉得我们唯利是图。所以最后,我们放弃了这个巨额的广告。我觉得我们为了维护报纸的品牌效应,不能在这个时候做广告,要等这个事态过去以后才能做。

还有一个是著名的奢侈品品牌LV,它在我们静安区作了一个户外的巨大的广告,一直做到了人行道上,占有了人行道的通路。有市民就向我们投诉,并且拍了照片。但是这个巨型的广告,给静安区带来了巨大的收益。这种奢侈品广告商投钱是不惜血本的。后来,有关部门知道我们要对这个广告进行曝光、批评,就派很多人来找我们,希望我们适可而止。但是,实际上我们希望LV把这个广告拆掉,把人行道还给公众,因为你占有了人行道就影响了大家的行路,影响了交通的安全,但是它不想拆。我们的一个记者非常严谨,到现场用皮尺去量了这个LV广告违法侵占人行道有多少公分,把这个数据都测量好以后,最后还是公布了。由于我们的披露,这个LV的广告搬迁了,搬到了一个没有侵占公共通道的地方去了。这就是在新闻伦理和利益追逐上的一个取舍。我们做了这样的事以后,并不是说就跟LV形成了一种敌对关系,随着LV公司的调整,我们还是不断地和它们沟通,希望它们能看重媒体的社会效益,也能够建立起一种良好的关系。有些广告客户在和我们签广告合同的时候,明确地说要写上一条,就是对他们这个产品的负面报道,不予登载。他们还可以跟我们签一年的合同,一年的合同可能有几百万元,但是他们在合同款上要加上这一条,而我们都予以拒绝。如果加上这一条,因为做你的广告,我就不能对你的产品进行负面的批评,那当然就有损我们的新闻伦理,这一点我们坚持自己的道德底线。

发行同样如此,我们的发行主要都是通过邮局、通过东方书报亭,或是零售摊。有时候老百姓对邮局、对零售摊也会有一些投诉。邮局部门也会以我们是你的主要发行商,希望你们不予负面报道,或者能够有所淡化。这种事情也经常发生,我们也会和邮局沟通。有事情,我们可以跟你进行沟通,你在整改措施上做得比较好,我们就把你的整改措施一起报道,这是我们维护共同的声誉;但是有些明显是违规、违法,或者是对老百姓的利益造成损害的,该报道的还是要报道。

当然刚刚我说的这是报社的利益,还有很多涉及个人的利益。这几年有一些不良媒体,记者收红包、收酬金或者是封口费,或者是以曝光相要挟,向人家收费,这种事情还是屡屡发生。新闻出版总署、中宣部也处理过好几起这样的事件,但这是被披露的,可能还有一些没有被披露,这种情况还是会有的,这种利益对我们的新闻伦理还是会有明显的损害。现在对我们的记者,如果查到这种情况,处置是非常严格的。我们有一个编辑,他在自己负责的版面上(IT版面),以介绍知识为名,介绍了一个杀毒的软件。说使用了这个杀毒软件以后,就可以避免你的电脑受侵害。但没想到他收了这个杀毒软件公司的钱,后来就被人举报了。我们查出,他因为介绍这个杀毒软件,前前后后收了人家十几万元,所以我们马上就把他开除了。

还有一些呢,是相关的利益。所谓相关的利益就是媒体也会和政府的各个部门打交道。我们的职工,有公费医疗,或者我们这个报社也会受所在社区、所在工商管理部门管辖,或者我们有些编辑记者的孩子要就读一些学校,或者我们很多的编辑记者都毕业于复旦大学新闻系。那么像这些相关利益的单位,如果他们有负面新闻,你是不是能够报道?是不是能够以公正、客观的立场来报道?而不是为利益所碍,对他们网开一面?在新闻事件出现了以后这些都是要我们有所决断的。

在这点上,我觉得有的部门是比较好的,比如像复旦大学新闻系,复旦大学的一些负面案子,比如说前段时间发生的投毒事件,或者是有一些学生跳楼自杀,这些负面新闻我们都及时报道。复旦的领导也是胸襟比较开阔,能够比较理性地来看待自己单位发生的一些负面事情。但是,不是所有单位的领导都是这样。有些领导就会觉得,我和你有一个相关的利益,你就应该考虑我在报道方面的一些利益相关的事件。这就需要我们和领导的沟通,也需要我们对记者进行一些教育,来坚持我们新闻的公正客观,而不为利益所动。

根本利益,就是我们的公众的利益。媒体的根本利益,是公众的信任。如果为了其他的利益,伤害了媒体的公信力,最终受害的还是媒体自身。所以读者、听众、观众、网民才是媒体的衣食父母,这一点,我想大多数媒体人现在都有清醒的意识。你不可能为了一个个人的利益、局部的利益,去伤害公众的利益。

媒体伦理的第三个问题,我想讲一讲公正。所谓公正,我觉得不是那么容易做到,我们一般来说,这个公正是凭我们自己的判断。我觉得公正,还是需要一定的理论素养,但更多的时候,是要我们面对自己的良心的检测,你是怎样来做到公正的?

首先,对事实判断的依据要比较准确、清楚。不仅是真假与否,还有公正与否,是否有公正的依据。我觉得我们做记者的,不管你是做哪一个行业的记者,你对法还是有所了解。如果是做经济的,那你要对经济的法有所熟悉;如果是做民事的,那你要对民法有一些了解,这个法是我们公正的依据。还有,就是你对业务的专业要比较熟悉。跑文艺的记者,如果对电影、电视,对文艺创作的基本规律不熟悉,你要写出很专业的报道,是比较难的;跑法制的记者,对我们中国法制的一些变化,对我们的刑法、民法这两年的一些修订不是很熟悉,那你就不是很专业了。这种专业知识还是非常重要的。

当然,还有就是价值观。价值观也是和公正密切相关的。最近上海搞了一个户籍制度的改革,对户籍制度的改革实际上涉及很多,我们对户籍制度的改革和维护原有户籍制度一直是有争执的。当然,从城乡一体化来说,户籍制度的改革是很重要的;但是对一个城市的容纳度、对一个原住民的利益,户籍制度的修改又会对原籍的居民的利益造成一定的损害,这也是非常复杂的一个问题。经过好多年的讨论、研究以后,上海出台了一个打分制。比如说一个外地大学生来上海以后,他工作多少年、交了多少税、是不是买了房子,有很多事情通过积分制到了一定的分数,你就可以申请户口。这对每个人都比较公正,并不是你有关系、你有权力,你就可以报户口。这对户籍制度是一个很大的改革,得到了上海大多数公众的认可,包括全国各省市区对上海的打分制户籍制度改革也给予充分的肯定。

公正的第二点,就是要还原事物的本来面目。满足公众的知情权,首先应该反映情况的全部,而不是局部。我们现在很多报道,有的时候就是截取对某个部门有利的局部来报道,而不是对事件的全部加以报道,这就有失公正。那么要对情况的全部来报道,我们就要采访不止一个当事人,可能是好几个当事人,甚至是正反两方面的当事人。我们现在规定,一个新闻报道的新闻来源,至少要有两个以上。如果你只有一个新闻来源,有时候就可能有失偏颇、有失公正。

我举一个两年前的例子,杭州有个“最美女子”的事件,就是楼上有一个女孩掉下来,她伸手去救这个女孩。这位女士非常了不起,应该说是一个英雄人物,她自己也受了伤、女孩子也获救了。我们报道了以后,听我们驻美的记者——我们有个记者在美国——他说,美国记者也报道,说中国这位女士非常了不起是个英雄美女。但是,在中国的所有报道里面,我们从来没有想过另外一个问题,然而在美国的报纸里,他们从美国人的价值观里提出了一个问题,说这位女士是应该好好表扬,但是这个被救女孩的家长,应该受到指责和批评。因为他们完全忽视了家庭的监管权,怎么可以让一个这么小的女孩,在门窗也没关好,大人也不在的情况下,留她一个人在家里?这在美国是不允许的;而且在美国如果发生了这样的事,他们一定要追究家长的责任。就是你作为一个监护人,没有履行监护的责任。这在美国的报纸提出的问题,对我们中国媒体来说是应该反省的。我们实际上对孩子的监护责任,一直是比较忽视的。所以我说我们在报道这样的一个好事情时,有时候也只报道了它的局部,而不是它的全部。如果是全部地来反映这个问题,我们就应该考虑得更加全面。

第三,公正就是用事实说话、力避个人的倾向。我们认为一个记者写得最好的稿子,是在新闻的报道里尽量没有自己的观点,也就是以事实说话。你一有观点表露出来,对这个事实的倾向性,有时候就变成你个人的观点,对这个新闻事实评论,还是要以事实说话。有时候,事实里面就是有观点在。

还有就是我刚才讲的,在法律做出判决之前,表述要非常小心。这也是对我们记者的能力的一个考验。对一个新闻事实的报道,我们最好是让不同的意见充分表达。我们《新民晚报》当时有一个栏目叫《观点圆桌》,所谓《观点圆桌》就是对每一个新闻事实都有不同的观点,甚至有正反两方面观点,我们如实地让他们都陈述出来,然后让公众自己去判断,这两种意见,哪个更准确;或者是两种意见里,可能是各有长处。有了这种不同的表述以后,对我们理性的成熟,会有更大的作用。

现在社会进入了一种多元格局和多元利益的时候。我们怎么在报道一个新闻事实时做到公正呢?就要关注各方的利益、起到一个协调的作用。比如说国家与老百姓的关系;国企与民企的关系;社会保障与不同群体的关系;城市户口的进入的关系,这种不同的关系、多元的利益,我们是不是都能够顾及,而不是仅仅考虑一方的利益。

最简单的一个例子,每年有时候蔬菜价格会涨得比较厉害。因此,老百姓也会有意见。媒体共同呼吁,要把菜价降下来,政府也希望把菜价降下来,满足大多数老百姓消费的愿望。但是有时候我们会忽视一个问题,当菜价降到一定程度以后,伤害的实际上是菜农。菜农们种出蔬菜以后,实际上他们定的价格是很低的。在中间流通环节,价格一层、一层往上加,收购者要加钱、运输要加钱、超市要加钱、菜场的管理又要加钱,到最后,到老百姓的菜篮子里,菜价就会比较高。但是菜农的收购价格是比较低的。你要把价格降下来,这些中间的渠道,它为了省钱就会拼命去农民的收购价,最后受伤害的是种蔬菜的农民。然后这些农民又没积极性去种蔬菜了,他会去改种其他东西,那么蔬菜的价格,因为供求关系,菜少了、种菜的人少了,价格又上去了,就变成一种恶性的循环。像这样一些流通环节,如果我们不做深入的采访,仅仅简单的呼吁,要把菜价降下来,就没有做到公正地对待农民。这个我觉得是很值得思考的。

昨天我和我们报社一个同事谈到一个问题,觉得很有启发。他说现在马云的淘宝网非常热。在全世界像淘宝这样的电商,以这么便宜的价格吸引我们的消费者是很少的。但是他说,很多人都没有想过一个问题,这种电商的大规模发展、低价的竞争,对实体商店的打击是最大的。现在很多像苏宁、国美、永乐这种实体商店的销售大幅度下降,有些实体商店都开不下去要关门了,这就涉及很多人的就业问题。实际上在每个行业里,你过低的价格,最后都要受损失的。一定的利润空间,是一个企业维持生存必须的条件。这是他个人观点。他说在美国也好、在澳大利亚也好,在很多发达的国家,也有电购、电商,但是它们对实体商店没有这么大的影响。像我们这两年实体商店的经营受到电商这么大的打击,他认为是有问题的。这可能会对我们实体经济带来很大的影响。这种虚拟经济是带来了价格便宜;但是价格便宜一定会造成产品的粗制滥造和服务的低下。所以淘宝商店的假货、冒牌货,或者以次充好的商品越来越多。今天我看淘宝出台了一个严格的管理规定,说如果发现假商品,要把那些商店都关掉。打假媒体已经呼吁了很久了。但是这些问题我们都要看到,当一个行业在蓬勃兴起的时候,如果它对另外一个行业造成很大的冲击的话,这就不是一个良性循环。每个行业都要有一定的利润空间,企业才有生存的可能性。所以,确实要从一个更宏观的角度,来考虑我们的公正性。

最后讲一讲新媒体伦理的特点。对我们网民来说,整个一代人怎样才能够重视理性还是非常重要的。我们有过“文革”这样的经历,有过对理性思维的培养,但还是相对比较欠缺,这属于历史文化的原因。所以,从网上可以看出一些情绪化的东西还相当多。虽然各个国家都有类似的情况,但我们这个民族因为我们自己的一些政治经济的形态,造成一些非理性的情绪很多。

那么我觉得从网络来说要坚持自己的伦理。第一,要去掉那种语言暴力的诱导。有些网站为了赚钱,就会有一些非理性的举动。现在我们有一些网站通过排名来收费,它不管你这个企业经营情况怎么样,你只要出钱,它就把你的排名排在前面,让你有知名度。这种获利的方式,实际上是违反媒体伦理的。

还有就是进行人身攻击。你可以批评政府、可以批评领导,但是不应该进行人身的攻击和谩骂,这都是一些非理性的行为。还有就是因为个人的私愤,在网上造谣、以讹传讹,我觉得这还是有一定的普遍性。所以主流媒体怎样要通过自己主流的声音对网上一些非常碎片化的、没有以事实为依据的信息,给予一些引导,这还是很重要的。主流媒体要起到主导作用,至少在三个方面要有积极的推导作用:

第一,就是在网上信息没有清晰的真相的时候,主流媒体要提供真相。这是树立权威的非常重要的因素,你的事实必须是准确的。你不能众说纷纭,你不能以讹传讹,你提供的信息一定是权威的、准确的,那么你主流媒体就能够有自己的公信力。

第二,在一个多元社会、多元利益格局下,可以有不同的观点,这也很正常。但是主流媒体提供的观点,应该尽量获得大多数公众的认同;而不是少部分人,既不是精英、也不是草根,应该是大多数公众认同的观点,我认为这是非常重要的。现在网民也有5.9亿人,将近6亿人,用手机上网的有4亿多人,但是真正在网上发声音的,可能不到1亿人。1亿人里面,成为意见领袖的,当然更是极少数。那么我们要思考一个问题,这个发声音的1亿人,是不是代表了中国将近14亿人的共同的利益诉求?或者说,是大多数人的利益诉求?有时候可能是代表了;有时候未必。因为很多人上网,但是他不发表意见,他不发表意见不等于没有意见。他的利益诉求和你网上发表的利益诉求是不是一致的呢?未必。我觉得我们主流媒体应该是对公众共同利益诉求的准确表达,这是你树立权威的第二个要求。

第三,具备情绪的正能量。就是这种情绪,我们可以批评、可以质问、可以质疑,但是必须是一种建设性的情绪,而不是一种粉碎性的、捣毁性的负面情绪,因为这对我们这个民族是很不利的。我们今天需要共产党的强有力的领导,它有三条最基本的东西。第一条,要维护这个国家的安全。你看我们国家周围,从南海、到东海,周边不安全的因素太多了。我们这个民族100多年来,受过不同的外国的侵略。这种记忆,我们这代人,包括我自身是没有的,但在我们父母辈、祖父辈,他们是能够深刻感受一个国家受西方列强的欺凌、霸占的痛苦。所以一个国家的安全,需要一个非常强有力的领导。第二,我们民族的统一。我们是一个多民族的国家,要维护我们中华民族的团结和统一,这是我们的使命。否则的话就会造成民族分裂。大家可以看到有些国家民族分裂带来的后果,是非常令人痛心的。第三,要维持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也需要一个强有力的政权。没有这样一个政权,经济要持续发展,也是很难的。既然我们觉得,这三条对我们中华民族实现中国梦来说都是不可缺少的,那么保持我们健康的情绪就很重要。

所以说互联网时代对人的自身素养、文明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孔子说“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以不伤害他人为原则,或者说以维护人权为基本目标是我们每个人都应该遵守的原则。马克思有一个基本的观点,他说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社会自由发展的前提条件。我觉得是讲得很深刻的,一个社会的发展一定是以每个个体的发展为前提的,如果这个社会每个人都生活在恐惧当中、在不安全感中、在一种利益受到伤害的过程当中,那这个社会就不可能很健康地发展。这个辩证关系,我觉得我们每个人都要理解,所以我们以后要去从事新闻工作,要想到在报道的时候,会不会伤害到某个人的人权,或者某些人的人权;在批评某个人的时候,是不是也能够考虑尊重一个人,哪怕他是一个罪犯,你也要尊重他作为一个人的权利。

最后,我还想讲一讲我们有时候在报道当中会碰到的更深的一些困惑。最近有一个案例,就是美国的棱镜门——斯诺登这个案子。这个案子让我们思考在一个国家安全和个人隐私之间,什么是更重要的?这个伦理问题我觉得也是很值得媒体人思考的。从维护一个国家安全来说,如果有恐怖分子,他要进行破坏的话,那我们要掌握他的一些个人信息来破获这个案子,那我觉得政府和有关部门进行一些监控,也是必要的。但是从保护隐私来说呢?每个人的隐私都不希望被政府、被任何部门所监管。所以对于这个问题,我们现在很难做一个绝对的判断,因为我们还不知道棱镜门、美国人的这种监控个人隐私到一个什么样的程度。它是不是对所有不相关的人都实行了监控,还是说对有一些有嫌疑的人,才进行了监控。而且斯诺登是出于什么目的要来曝光这些东西?这些事实我们还不是很清楚,但是至少这个问题提出来以后,会让我们思考国家安全和个人隐私之间的这样一个伦理问题。这种思考,使我觉得对人类的文明和进步是有价值的。至少美国政府现在应该知道,我即使要监控你,也要事先告知,而不是偷偷摸摸地监控。因为你如果没有问题,那监控了也没关系。当然,他对监控的情况怎么做到保密,政府也要做出一些承诺。如果无端窥探个人隐私,那就应当坚决谴责。所以这个伦理问题非常值得思考。

我还看到过清华大学一位教授的文章,他说,在善和恶之间,一些伦理问题我们是容易思考的;但有时候在善与善之间,有些问题,也会有伦理问题,就比较难以判断,或者说很难决断。他说,比如有个恐怖分子嫌疑人,他掌握了一个导致成千上万平民死亡的恐怖袭击的秘密,只要拷打他,就可能获得该信息——为了获得该信息,是不是要对他进行拷打?或者说,拷打他也没有用,只有把他3岁的女儿抓来,以此胁迫,他才能够招供,这个时候可不可以采取这种方式?像这样的伦理问题,我觉得非常严峻。

第二个例子,他说,篮球巨星乔丹在他的运动生涯里,年收入要高达千万美元,政府应该对他强制征收高额税收、以促进经济平等。也许会说,因为他每年交出100万元给100个家庭,就可以救济100个贫困的家庭,甚至可以改变100个孩子的命运,这不仅仅是结果的平等,也是机会的平等。可是,政府有没有权力这样做呢?一般来说我们应该鼓励那些有高收入的人,把他的钱捐献出来帮助贫困的人,这对社会的平等、机会的平等很有益。如果政府是有这种权力的话,那么出于同样的理由,政府是否可以强制我们献血、甚至献骨髓呢?毕竟,在体检合格的情况下,捐点血、捐点骨髓,不会真正影响我们的健康,对于那些急迫需要这些医疗救助的人,这却是雪中送炭。在平等和权力之间,我们也面临着疑惑。这个伦理问题也是很深刻的。就是说在权力和平等之间,我们还是会有疑惑。

第三个例子,他说有一个叫比尔的人,他的哥哥威蒂是个毒贩,被政府通缉,比尔应该向警察供出威蒂的下落,按照我们中国的伦理观点,大义灭亲,应该供出。可是这个威蒂是比尔的亲哥哥,并且从小两人相亲相爱,后来那个叫比尔的人,宁可为了哥哥,辞去了麻省理工学校校长的职务,也不愿意披露他哥哥的下落。他就提出一个问题,他说,在康德式的绝对命令和桑德尔式的共同体忠诚之间,我们到底应该选择什么?一个是你服从绝对的、应该大义灭亲的一种命令;另一个是在共同体的这种忠诚中,应该维护亲人。在这种伦理之间,你应该选择什么?当然这个问题对我们来说好回答。如果家里的一个亲属是犯罪分子,我们应该劝他主动向司法部门自首投案,以获得政府的宽大处理。但是从伦理的原则来说,这个弟弟为了保护哥哥,竟然辞去了大学校长的职务。讲这些善与善之间的伦理问题,无非是让我们能够在面对问题的时候,有一些更深刻的思考点。今天就讲这些,谢谢大家。

嘉宾:老师您好,我想问一下,就是在深度报道这种调查性报道方面,主流媒体有哪些优势?

陈保平:我觉得媒体提供一个资讯、提供一个信息,必须是有价值的。因为任何人买一个东西,都是要有价值。如果你提供的一个产品是其他产品都可以替代的,那么这个产品就没有它的价值。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我觉得知情权永远是公众的一个需求,这一点我们应该承认,就是任何社会、任何事态,公众都有知情的权力。那么,为什么我说调查性的深度报道是我们主流媒体未来生存的一个重要的武器?主要是因为对其他即时性新闻,我们已经没有优势了。而且报纸最快的速度,哪怕是机器上午印,也要两个小时以后才会印出来,才会运到市场。与电子媒体相比,在时间上是没有优势的。只有深度报道,才有两个我们主流媒体的优势:

第一,就是我们的传媒团队是一个专业的团队,经过在报社、媒体的多年的锻炼,有写深度报道的资本,因为深度报道还是要有一个积累。专业的团队是能够写出深度报道的一个保证。网络媒体,它现在还不具备采访的这种资质,现在的这些商业网站,它的大量信息,特别是新闻的信息,它还是来自传统媒体,或者是来自传统媒体的网站。无非是它的流量平台比较大、它的海量要比报纸大得多。但是,它不具备采访能力。因为我们中国现在对商业网站,并没有给它发采访证,所以,采访的权力还是在我们主流媒体。这是第一点,就是我们有这个采访团队的优势。

第二,相对来说,主流媒体获得的社会资源、人脉资源会更加广泛。我们任何一条线的记者,他们和一些主管部门也好,法律制定部门也好,或者是司法机构也好,都有很广的人脉关系。你要做深入的调查、采访,有这些资源和没有这些资源,还是不一样的。当然,有一些资源,未必能够给你提供很多你需要的信息,但是,你的这些资源有时候可以为提供进入的渠道和进入现场的可能性。它不一定给你提供第一手资料,但是你要进入现场,有时候就需要人脉关系。比如我们到灾区、到一些发生重大案子的现场去,你是《文汇报》《解放日报》《新民晚报》,就可以让你进去采访;一般的媒体或者是一般的网站,可能就被拦在旁边;或者是一些重大的国际性的会议,也是要有等级才能进入的。在国外,像美国总统选举,只有选定的报纸才可以去现场采访;诺贝尔奖颁奖典礼,进入诺贝尔颁奖大厅进行采访的记者也是要有一些基本的等级才能进去。这些渠道、这些社会的人脉,为我们深入调查报道创造了条件。

但是并不是说,有了这些条件,你一定能够写出深度的报道,最终还是取决于我们自身的努力,取决于我们自身对新闻行业的一种本质的认识,取决于我们的社会责任和我们对真相的追求,这个才是最根本的。

帮助中心电脑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