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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湖区深化社区体制改革推进社区治理体系法治化的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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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推行“居站分设”社区治理体制以来,落实社区各项管理服务工作起到了明显的作用和成效,但运作10年后,这种体制的一些问题也逐渐暴露出来,社区工作站不堪重负、社区居委会自治功能严重弱化、社区各类组织责权利不统一、社区服务成效较低、社区社会组织成长受制。针对这种状况,罗湖区通过采取“定职责、定岗位、定人员、定保障”的四大步骤。首先是理清社区各类组织职能定位和权责边界,其次是核定社区岗位,再次是调整社区工作队伍,最后是优化完善社区投入机制,深入开展社区体制改革,取得初步成效。成功为社区工作“瘦身减负”,社区治理更规范;实现“归位赋权”,推动“三社”联动增能;结合“织网工程”推进,社区实现减员增效;社区工作岗位分工明确,工作人员工资待遇提高;压缩审批流程,社区服务进一步便民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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