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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资产的专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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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1988年4月9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正式批准建立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起,就标志着中国的国有资产开始实行了专职管理,过去的财政统收统支的直接控制企业的体制将由价值形态管理的新体制取代。虽然这一国有资产专职管理部门仍由财政部归口管辖,但这一部门的建立毕竟将国有企业改革推向了一个新的阶段。而在这之前,深圳市已率先成立了地方性的国有资产专职管理机构;在此之后,全国各地纷纷建起了省、地、县级国有资产管理局。然而,艰难的改革也体现在国有资产专职管理工作的推进上,不仅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与政府其他部门的工作难以协调,其职权的运用在很大程度上受到旧体制影响的限制,而且地方的国有资产管理局的工作也都比较难于开展。这就从理论上和实践上对国有资产的专职管理提出了一些需要认真探讨的重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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