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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新商法与公司监督体制的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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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大陆法系国家的日本,如何建立和完善公司的内部监督体制一直是其公司立法的重要问题之一。 从20世纪70年代开始,日本不断地修改商法,以强化监事职权。同时,还通过制定商法特例法(以下简称商特法),完善会计监察人制度以及建立外部监事制度等方式弥补监事及监事会制度的不足, 并采用组织性的监察来确保监督职能的发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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