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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市民地位观看改革与社会经济不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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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往对于社会主义国家的社会经济不平等问题的研究,一直把注意力集中在社会精英与工作单位在分配体系中所拥有的物质特权的思路上。本研究针对中国的社会主义改革与转变,提出一套研究人们的主观社会地位变化的概念来分析中国的不平等结构问题。

主观社会经济地位是个人对于他或她在社会结构层次中所处位置的认识和理解。这是一个既与日常经验有关,又在理论上与主观的阶级认同有关——即个人认为自己在社会阶级结构中的地位,也就是一个人对经济资源的拥有与对他人“劳动”的支配能力(E.O.Wright,1979)。

在社会主义国家里,意识形态认定人人都是平等的。但过去的研究也已证明,人们同时又敏感到自己的社会经济地位是和政治问题有关的(F.Parkin,1972)。诚然,阶级成分是个政治概念,人们也愿意把它作为一个理想主义目标来接受它。但是在考虑到那些在社会控制力和资源再分配方面有关的具体差别时,比如说对入党、当领导、在什么单位里工作、从事什么样的职业、收入多少、住房和居住地段好坏等这些问题所导致的不平等时,人们的看法就比较现实。这些变量上的差别说明人们在政治权力、生活机遇、职业等级、生活水平上都是有差别的。这些差别必然会导致其地位观念上的差别。

这些社会分层系统中的差别是怎样进入人们的头脑中去的呢?即通过怎样的过程使人们在权力地位和物质分配上的差别导致他们在社会地位观上的差别呢?我们认为这是社会结构与分层理论中国化研究的基础。脱离中国人民自我认定的地位差别是很难用现成的模式或意识形态的结论来遑论中国的分层结构的。因此,在下面的专论中,我们利用中国改革变动中的实证资料集中探讨分层理论中的两个重要过程:①职业地位的差别产生地位观的过程;②单位影响其职工的社会经济地位观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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