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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大都市社区精神文明建设的机制与目标——关于上海城市社区发展的调查与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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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季刊》1996年第4期 孙慧民

作者认为,随着科技革命带来的生产与消费方式的改变,形成一种被社会学家称作“大众社会”的现代社会形态。它的一个重要特质是结构上占数量优势的大众并不是有机地结合在一起,而只是无机地“集合”在一起。人们以家庭为单位分割开来,从一个认同感强、人际互动频繁、对社群公共生活参与性高的社区成员,演变成为现代社会里被动、疏离的个体。因而,必须重建现代条件下社会生活的各种公共领域,促进人的精神世界的进步和人的全面发展。

文章认为,“回归社区”是精神文明建设同社会全面发展的结合之道。回归主要是指在现代化发展过程中发掘和复兴“社区”这一传统社会组织形式中蕴涵的某些精神文化价值。社区是社会生活形态在基层社会的体制和组织表现,社区建设和发展工作是社会发展的具体动作机制。社区层面上的精神文明建设更集中于培养社区情感、社区凝聚力、归属感,改善人际关系,建立社区服务机构,提供社区保障和福利服务。社区建设是有目标、有计划的、在人为的积极控制下才发生的过程,以提高市民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为主要目标,使环境的优化、人的素质优化和生活质量的优化同步发展,从而有助于营造文明健康、高质量、高品位的生活家园。因此,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便成了社区建设的题中应有之义,同社区建设相结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在全社会的展开也就有了一个介乎个人与社会之间的、中间层次的载体,或者说是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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