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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观的统计分析与变迁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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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学研究》1997年第2期 卢淑华

作者以1996年对北京市4个城区中8个街道的14个居委会随机抽样调查为基础,并与我国改革开放初期的1982年和改革开放经历了一段时期的1989年的两次相关调查资料作比较,对当前的婚姻价值观及其变迁进行了实证研究其分析结果是:一、结婚与性行为。①在对性行为是否应以结婚为前题的看法上,仍以传统的看法“不结婚则不能同居”为主,占76.3%。但赞同非婚同居、试婚、性行为越轨的非传统看法已是不容忽视的事实。②在对待性行为是否应以结婚为前题的传统看法上,存在着代际差别。③子女对婚姻质量的重要性呈弱化趋势。④当前虽然在婚姻观上出现多元化的倾向,但多数人仍然向往稳定的婚姻,认为结婚会带给人更多的幸福。二、忠诚与婚姻越轨。①60%以上的人对无论是婚前或婚后的婚姻越轨行为都采取不能接受的态度。但调查显示,当前人们的宽容度依下列内容递减:夫妇的婚前性行为→夫妇的婚外恋→夫妇的婚外性行为→夫妇的同性恋→夫妇的嫖娼或纳妾。②虽然社会宽容的程度无论男性或女性都按上述给出的内容递减,但在同一种越轨内容的态度上,存在着同性间更为宽容的倾向,其中尤以男性更为明显。而女性对婚姻越轨的宽容度普遍低于男性。③除婚外恋存在代际的显著差异外,其他各项均无显著差异。④在惟一有显著性差异的一项“配偶有婚外恋”的代际比较中,以青年组的宽容度最高。⑤对婚外恋态度的变迁研究表明,在宽容度上存在着代际同步增长和代际差距逐步缩小的趋势。三、离婚。①多数人认为应更严格地规范离婚行为,同时认为离婚发生在有无子女的夫妇间是不一样的。②多数人认为子女问题是婚姻出现危机而不离婚的重要原因。③在列举的11项离婚原因中,“不忠”被看作是造成离婚的首要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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