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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以来中国社会组织共同生存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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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历了十年改革之后,政府直接统制经济的体制被渐渐打破,而市场经济虽然有了一定的发展,但这个市场仍受到原有统制经济的行政权力的制约。在计划体制下,政府统管经济,社会组织之间是总体生存的模式;市场经济条件下一般社会组织之间是独立生存的模式。目前中国的社会组织正是处在从总体生存模式向独立生存模式变迁的过程中,独立生存模式是未来的方向。但是在目前的条件下,中国社会组织独立生存还有许多障碍,经济组织还没有取得完全与政府独立生存的条件,一些经济组织如海淀区的公司仍然无法摆脱与行政权力的依存关系,它们是在与原来计划体制下有统制经济权力的组织的互惠模式中生存和发展。这正验证了科尔曼的理论——在总体生存模式无法维持,独立生存难以建立的条件下,组织之间往往退回到互惠生存的模式之中,各种组织拿自己控制的资源进行种种交换。在这种条件下,代表独立利益的公司等经济组织与政府管理机构、计划体制中的社会组织互惠生存,就具有了一定普遍性,这种模式对追求经济利益的公司来说是一种“合理”的选择,它的表面特征是公司和主办单位关系中存在着大量模糊性。这种模糊性使公司在现有体制下,获得了一定的自由发展空间,但也留下了许多问题,尤其是对中国社会组织以后的共同生存方式可能产生的影响,值得进一步的思考。

下面本文简要展开论述以上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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