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是民生之本,维持稳定的就业形势,是保障民生的首要任务。“十二五”规划纲要要求“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加强公共就业服务、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为此提出了两个预期性指标:城镇登记失业率和城镇新增就业人数,要求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5%以下,“十二五”期间的新增就业人数4500万,即相当于每年新增就业900万人。
劳动力市场,研究报告,中国
都阳: 中国社会科学院人口与劳动经济研究所党委书记、副所长,研究员、博士生导师,主要研究方向为劳动经济学、人口经济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