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侨乡要成为村民海外创业的坚强后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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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福州某些侨村,华侨回乡喜欢炫耀性消费以显示自己身份的变化,特别是喜欢盖豪宅来显示自己在海外的成功。豪华住宅通常盖五层楼以上,面积达600多平方米,但家庭人口通常不超过6人,人均住房100平方米以上。由于家庭成员常年在外经商,房子通常是闲置的。有些侨村盖房子有一种竞赛的趋势,有的房子刚刚建好不到10年,就要翻新重盖,使房子越盖越豪华,也越来越高,甚至达到10层,装修也越来越豪华。这种行为似乎是一种炫耀性消费竞赛。但知情人告诉我,这些人盖房子的目的在于展示自己的经济实力,同时为融资借款提供方便。

福州沿海地区是福建省著名侨乡,城乡居民向海外移民已成规模,特别是农村劳动力到海外发展非常普遍。现在很多福建人赴海外发展,已不满足于打工的方式,而是以自己创业的方式在海外求发展,如到南美洲国家开超市、在美国开中餐馆、在非洲国家做贸易或做制造业,他们非常需要资金上的支持。但他们在创业地国家的融资渠道有限,只好回国在家乡融资。由于国内银行贷款也很难获得,他们就求诸民间资本。如何在家乡获得融资,除了许诺高利息回报之外,还要证明自己有实力,而体现实力的最简单的办法就是盖豪华住宅。由于村民不知道融资人在海外的发展情况,他们投资也只好以豪宅为参考。侨乡民间借贷非常盛行,借贷利率也相当高,安全性得不到保障。能盖豪宅的借贷人不一定就有较好的投资项目,出资人也不一定能得到丰厚的借贷回报。

有些侨村情况不太一样,如在马尾区亭江镇长安村侨民回乡的炫耀性消费较少,在回乡定居华侨与村级组织的引导下,侨村成立了村级发展基金会组织,基金会组织筹集来的资金用于改善村民集体福利,并支持村民在海内外发展。长安村海外移民在发达国家工作与生活,思想境界也得到了提高,在关注家庭、家族利益的同时,还关注到社区整体利益,通过成立超越家族的民间组织,推动家乡社会经济与文化发展。早期村庄发展基金主要来自华侨捐款,后期主要来自征地补偿款。值得一提的是,在长安村福利组织的干预下,征地补偿款没有被分掉,而是投入基金会。早期筹集的资金主要用于改善村庄基础设施,如集资建房、修马路、建公园、通自来水、通煤气等。后期的征地补偿款则用于投资性经营,如在福州市区投资购买店面后出租,投资村民在海内外办的企业,每年的收益则用于村庄分红,给全体留守村民发福利。现在长安村基金会所投资的村民所创办的海内外企业,发展态势良好,每年都给长安村带来丰厚的利润回报。同类型的案例在福州地区的长乐、福清、连江等县市,泉州地区的晋江、石狮、惠安、南安等县市也可以找到。

福建侨民以创业方式向海外寻求发展,也符合国家开放型经济发展的战略要求。自2000年以来,中国政府就开展实施中国资本“走出去”战略,目前国有资本在“走出去”战略中起“排头兵”的作用,民营资本正在积极跟进,但民营资本走出去,也面临资金、技术等问题。由于民营资本多进入国外产业门槛相对较低的行业,所以它们对于资金的需要特别迫切。

由于从国内银行借贷较困难,那些在海外创业的村民只好求诸民间资金。一些村民通过盖豪宅的方式来博信任、求融资,但这种方式浪费严重,成本太高。侨乡可以成立基金会,通过基金会融资,资助村民向海外发展,其收益用于支持村庄公共事业支出,使侨乡社区发展与侨民海外发展互为促进,一举而多得。因此,本文在此建议,侨乡基层组织应当善于引导海外侨民支持家乡建设,促进侨乡社区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与此同时,侨乡也要积极支持村民向海外发展,做好村民海外发展坚强的后盾,这也是作为侨民支持家乡发展的一种方式。侨乡政府应当引导侨乡村民成立社区发展基金会,将侨民爱心捐助款用于侨村集体经济发展,或村庄内外的社会公益事业。侨民家庭改善居住条件可以通过集资建设联排楼房,而不是通过每家每户单独盖豪宅来实现,这样既可以节约宝贵的土地资源,也可以节约资金,将节约下来的资金注入基金会中,可促进全体村民共同发展。

侨乡社区发展基金,定位为私募基金,其发起资金来自侨民捐赠,通过定向资助村民事业发展获得投资收益,收益则用于发展侨乡公益事业、五保户供养、低保户慰问等。基金用于投资华侨海外发展或村民国内发展,借款利息应当高过银行利息的两倍,以保证基金投资有比较高的收益。设立基金会可以村居为单位,村居规模较小,便于达成统一行动。对于发起成立基金会和捐助资金支持的村民,要发给证书,这个证书可由县级政府联合基金会共同发布,并给予登报表彰等。

侨乡社区发展基金会由村委会、老年协会、海外华侨联谊会等进行联合监管。对资助乡亲海外发展,要有风险评估。对那些收益稳定,风险小的海外投资项目应当积极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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