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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会:以私人财富推动社会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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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的讨论对象就是这些独立的、私人的、为其他机构提供资助(grantmaking)的基金会,如果没有特别说明,下文中所指的基金会都属于这一类型。

基金会可以说是美国非营利部门运作的最大秘诀。基金会是非营利部门的经费来源之一。然而,它们作为非营利机构的支持性组织对于整个非营利部门的重要意义不仅在于提供资金。如果单从美国公共慈善机构的经费来源来看,每年来自民间的捐赠只占到12%左右(最主要的经费来源是收费,第二是政府拨款,见图2-1),而在民间捐赠中,每年基金会的捐赠也只占到13%左右(绝大部分来自于个人捐助,还有来自于企业赞助,见表1-4),可见,基金会并不是非营利部门最主要的资助者。基金会存在的更重要的意义在于,它是私人的公益慈善事业走向体制化、科学化和专业化的象征,也是维持非营利部门活力和独立性的根本保证。基金会的支持性角色不在于它给出钱的多少,而在于宪法所赋予它的独立性和自由度,私人的捐助行为是一种义务,更是一种法律所赋予的权利。只要基金会不违背法律的规定,并保证透明度和公信力,就能自主地决定慈善捐赠的去向,而不受到外部势力和权威的干涉。基金会拥有了独立自主,才可能让它的捐赠对象——其他非营利机构也独立于政府和商业部门之外,充分发挥公民社会的能动性和创新性,从而促进非营利部门服务于多样的公共利益,成为政府和商业的有效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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