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梳理现存社会建设理论成果的基础上,本文提出社会建设不能等同于整个国家的全部建设事业,不能将社会建设局限于社会学的学术范畴之内,不宜将社会建设分为所谓广义、狭义甚至中义的层次,不应将社会建设表述为一些似是而非的说法,西方没有社会建设理论。用具体指称的方法界定社会建设范畴比较恰当。
社会发展,社会管理,中国,文集
邹农俭: 邹农俭,江苏无锡人,生于1957年,南京师范大学社会发展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社会学会理事。